清末民初外交家伍廷芳:首位香港立法會議員 Array 列印 Array

胡適讚嘆伍廷芳之外交風範:「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時,全靠他的古怪行為和古怪的議論,壓倒了西洋人的氣焰,引起了他們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個弱國代表受到許多外人的敬重」;鑒於伍廷芳在西法上的造詣和成就,清廷特委任他和沈家本主持變法修律;他以紮實刑律知識改造《大清現行刑律》,力主廢除凌遲、梟首、戮屍等酷刑,並禁止刑訊,建立符合現代文明的刑法觀;被孫中山稱之為「中國刑法開新紀元」。

外交家伍廷芳:首位香港立法會議員

(歷史回望) News Chinatown精選「他是首位取得外國律師資格的華人,也是香港首名華人大律師和首名華人立法局議員-伍廷芳,生於1842年7月9日卒於1922年6月23日,又名伍才,祖籍中國廣東新會,生於南洋的英屬馬六甲;清末民初外交家、法學家、書法家;後於中國從政,是近代有名的政治家,官至中華民國外交總長。

伍廷芳一生從中方到西方,從封建到民主,3歲時隨父親回中國廣州芳村定居,13歲時遭綁架,說服綁匪逃脫,14歲時在親戚陳藹亭陪同下以伍才之名往香港求學,在聖保羅書院就讀,畢業後於1861年任香港的高等審判庭、地方法院等的翻譯;1860年,與黃勝利用報社廢棄的中文鉛字,一同創辦中國第一份中文報紙《中外新報》;同時,又協助陳藹亭創辦《香港華字報》,1864年與牧師何進善的長女何妙齡成婚,1871年調任港府巡理署譯員。

1874年與妻子自費赴英國留學,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法律,並於1874年入四大訟務律師學院之一的林肯律師學院受大律師培訓,1877年畢業,獲得倫敦大學學院所頒法律博士(LLD)學位,1876年通過大律師資格考試,同期同學包括後任英國首相的H·H·阿斯奎斯;1877年1月26日正式成爲大律師,1月23日,拜會駐英公使郭嵩燾,郭氏欲招為己用;3月乘船離英奔喪,在船上認識候任香港總督軒尼詩,改變了他的人生。

 

5月18日,香港政府司法機關決定準許伍才,在香港法庭執行律師業務,伍才是第一位獲准在英國殖民地擔任律師的中國人;6月22日,郭嵩燾、劉錫鴻聯名上書,奏請朝廷委任伍才為駐英使館三等參贊;李鴻章得知伍回港,派黎兆棠到香港洽談,1877年10月6日,黎兆棠攜伍到天津與李鴻章見面;10月22日,李鴻章與沈葆楨各出黃金三千兩,共六千兩黃金作為伍的年薪,但伍才沒有接受,選擇回香港執業師;1878年12月16日獲港督軒尼詩委任為首名華人太平紳士,1879年,香港律政司返英,軒尼詩提議由伍署理,遭到在港英國人反對,只好作罷;1880年2月19日,港督接受香港各界華人領袖的建議,委任伍為定例局首位華人非官守議員,同年他曾署任裁判司。

反歧視華人

在港期間,他積極支持港督軒尼詩的政策,反對歧視華人,並要求廢除公開笞刑和遏止販賣女童等,後因與妻及妻舅何添投資生意失敗,被迫辭去立法局議員一職,1881年12月20日,在特遣分艦隊「巴坎蒂爾號」服役的英國皇孫艾伯特維克托王子喬治(即後來喬治五世長兄及喬治五世)隨分艦隊訪港,由於艦隊司令海軍中將嘉蘭威廉伯爵(Vice-Admiral Earl of Clanwilliam)的拒阻,將伍才等香港縉紳為王室成員籌備的許多歡迎節目省掉,伍才被嘉蘭威廉伯爵數次冷落,決心北上大陸發展。

1882年10月底,伍才以伍廷芳之名離港北上,到天津接受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的邀請,任法律顧問,成為李鴻章的幕僚,其間曾參與1885年中法新約、1886年長崎事件、1895年馬關條約等的商議,擔任馬關條約換約全權大臣,亦曾任中國鐵路公司總辦等職,創辦中國歷史上第一條經政府批准興建使用的鐵路唐胥鐵路。

1896年11月16日,清廷封伍廷芳為出使美日秘國大臣,1897年1月22日,伍省親後回到香港,港督羅便臣熱烈相迎,4月24日到達美國華盛頓,5月1日正式就任駐美公使;上任後,不斷為華人爭取利益,抗議排華法案;1901年幫助孔祥熙進入美國;1902年伍廷芳回中國,與沈家本同任法律修訂大臣;1906年期間,擬訂了中國最早的商業法;提出廢除凌遲等酷刑;並按歐美等國辦法起草訴訟法,建議使用陪審團制度。

伍廷芳曾任駐美公使,1905年,當時美國剛剛通過排華法案,墨西哥隨後亦宣布跟隨;當時,伍廷芳曾為了這件事在美國和墨西哥兩國之間不斷遊走,以解決危機;1907年12月,伍庭芳再次出使美國、墨西哥、秘魯及古巴,1908年2月啟程,經過日本東京,前首相大隈重信設宴款待,後不歡而散,3月7日抵達華盛頓,後來與美國總統羅斯福漸成好友,伍在美國目睹主張推翻清朝和帝制的高漲革命浪潮,又拜訪科學家、發明家愛迪生,邀請其到中國遊玩。

府院之爭

同年5月31日,伍開始南美洲之行,先後到巴拿馬、厄瓜多、秘魯慰問華僑,與秘魯簽訂《中秘條約》;8月底回美國,不久又到墨西哥、古巴遞交國書;免職後於1910年3月離開美國經歐洲、新加坡、香港,進京辭職,上奏《請剪髮不易服折》,後稱病寓居於上海。

1911年辛亥革命後,伍廷芳支持革命,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建立後,任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4月袁世凱掌權後,伍廷芳離職;1916年6月6日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為總統;伍廷芳出任段祺瑞總理政府的外交總長;1917年發生「府院之爭」,伍廷芳反對加入協約國,並提出辭職,段祺瑞被黎元洪解除職務後,伍廷芳一度出任代理國務總理;後來黎元洪迫於張勳的壓力,要伍簽署解散國會的命令,伍拒絕,辭職。

應孫中山的號召,南下廣州,出任護法軍政府的外交部部長,1919年,任廣東省省長及後一路追隨孫中山,1921年孫中山於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伍任外交部部長,兼財政部部長、廣東省省長;更曾一度任代行非常大總統,1922年6月23日病逝廣州。

伍廷芳妻何妙齡,妻舅為何啟爵士,二人為何福堂牧師之子女,伍廷芳與何妙齡育有一子伍朝樞,他是民國時期的外交家,曾出任國民政府駐美國大使;曾孫伍浩平為美國聯邦法院第四位華裔法官;伍廷芳在英國進修其間與一英國女子瑪麗婭誕下一女伍麗芳,三歲時帶回香港撫養,許多的私人文物及藝術收藏品由伍麗芳及其子孫鄭月娥及趙泰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