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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生存的意義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過去許多年,中國人一直很「響往去美國」拿個美國綠卡;曾幾何時「中國綠卡」在今時今日反而備受歡迎;其實問題的關鍵不外乎是「一個有夢想、可有利可圖」的地方。

每一個人都希望到一個好的地方去「生存」,「生存」的意義便是生活好;但「中國綠卡」並不容易拿;2017年6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啟用,持有這一證件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很多事務上享有「「國民待遇」,網上有個這樣流行的片段:「比爾-蓋茨、巴菲特夠不夠優秀?他想來中國定居可不可以?」

結果是不可以,因為按照現有製度,他沒有現行規章所要求的中國工作經驗!這個網上流行的段子,其實並不是笑話,中國綠卡,即《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被調侃為「世界上最難拿的綠卡」,因為得到的老外不足5000人;相對於歐美而言,中國一直是一個非移民國家,1964年,外國人居留證制度解決了外國人在中國定居的身份問題,這個藍色塑料皮的證件被戲稱為「外國人戶口本」,但這個「戶口本」並不意味著擁有相同的國民待遇,對於僑民,基層公安部門都會安排專人對其進行監管,不定期檢查。

外國人的「戶口本」以前作用重在監管,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了改革開放初期,

以北京為例,1984年4月取消了「40里圈」,外國人在北京的活動範圍不再限制於以天安門為中心的40華里(20公里)半徑內,但是仍然保留了116面「「外國人未經許可不准超越」的標誌牌,1985年之後,這些標誌牌開始陸續被撤掉,,外國人不再需要辦理旅行證就可以在絕大部分區域自由行動。

1985年是新中國移民政策的分水嶺,《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出台,該管理法把外國人在華居留分為「短期居留、長期居留」和「永久居留」三類,1986年,中國第一個外籍廠長、德國專家格里西先生成為中國第一位被授予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外國人如想獲得中國「綠卡」,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效期分5年和10年兩種,以18歲為界,分為投資類、任職類、親屬投靠類、特殊貢獻類四大類;不少專家都認為,根據當下中國面臨的階段,應該加大對外國技術移民的吸引,放寬對這部分人群的「綠卡」限制,面對大量優秀人才和資本的流失,中國不僅要留住人才,也要向外國的優秀人才張開懷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