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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權與民主都妄顧了民生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槍支管制的相關政策一直是美國政治中的爭議議題,在該問題上分歧很大,經常在槍枝管制、槍枝造成和預防犯罪、公共安全等問題上爭論不休;包括從實用性方面的爭論:槍枝擁有權是製造還是在遏制犯罪?憲法層面的爭論: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應該如何詮釋?到道德方面的爭論:個人通過持有槍支獲得自我保護的權利與維護公眾安全和人民的利益之間應該如何平衡?

美國聯邦眾議院 (12月6號) 通過一項法案,允許槍枝持有者,可以「跨州隱蔽持有武器」,這項法案震驚了不少支持槍枝管制的人士;妄顧這項允許,會違反大部份民意;這項「允許跨州隱蔽攜槍法」的最主要影響,是允許取得隱蔽持槍許可的人,可以用「隱蔽持槍」的方式,自由來往各州,包括美國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等;而反對者認為,如果隱蔽持槍者可以四處遊走,那麼等於讓整個美國,都陷入危險之中。

美國是准許民眾持有槍枝的,不過持槍的方式,也有區別,各州不同,也不是所有的州,都準許公開持槍的;民眾就算有了持槍執照,買槍的時候也要問清楚,自己想買的槍,是不是能公開出示,或是只能放在衣服裡、車子中,這就叫「隱蔽持槍」,一般來說,「隱蔽持槍」者,必須要向有關單位申請,並且登錄指紋等個人資料,有一些對槍枝管制較為嚴格的州,甚至不允許隱蔽持槍;惜美國聯邦眾議院,在這次表決「允許跨州隱蔽持槍」的法案中,以231票對198票的票數通過,法案將送聯邦參議院繼續審議。

看看歷史學家Richard Hofstadter在他的文章《美國是一種槍文化》中提出了「槍文化」的概念,用來描述美國人長期以來對武器的熱愛,很多美國公民接受並贊同擁有槍枝權利是美國傳統的一部分。

其中,特別是美國中西部和美國南部的人,認為個人擁槍自我防衛是美國身份認同的中心特徵,這源自美國的邊疆開拓史「槍枝」,作為美國人對抗土著印第安人、動物、外敵的自我防衛武器,是美國19世紀向西部擴張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為開拓者需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而槍支的重要性來自美國文化的狩獵活動。

直到今天,狩獵仍是這個國家一種流行的體育項目;主張限制政府權力的自由意志主義者也支持持槍權,他們認為持槍是天賦人權,不得剝奪;民眾持槍可有效抵制政府擴張,防止政府滑向集權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