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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社新聞
週六, 17 三月 2018 22:52

中華公所之 以和為貴

(News Chinatown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以和為貴》(英語:Smooth Talker);人有「正、邪之分」,《以和為貴》這四個字也在不同場合中代表不同的意識形態;「正」可用作一種讚佩,好比:「中國人移居海外歷史久遠,一直秉持傳統與人為善、「以和為貴」,成為受歡迎的群體;「邪」存在著「爭」的角力,電影是現實的縮影;好像《黑社會以和為貴》電影,以黑社會隻手遮天為主題;卻獲2006年度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電影獎,2007年4月在美國上映;而《以和為貴》在中華公所「出場」,又代表了什麼?事由:董事梁添光表示,大家《以和為貴》,誰有面子、誰無面子?中華現時咁有實力,大家都附和你,是否可不打官司?

事件是涉及「黃光野事件。」事由:基於一份爭議「內文與事實不符」的租約,英文秘書朱蘇珊即席「讀出」《我們所知的》與《我們所不知的》C Mart合約;主席陳家驊在交給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的季度報告,點明了選舉及章程兩小組作此提案的主要原因。

報告指出:2016年7月26日在擔任中華公所主席期間,簽署租約的黃光野,出人意外的在中華大會中質疑,為何C Mart的年租漲幅那麼少?(1.5%)他以為應該5%,率有了三人小組 (鄭慧民、伍樂仁、陳文浩) 根據當年會議記錄來研究董事大會有關租約的決定,以及黃光野實際簽署的租約內容。

此外,出席同意簽約那次董事大會的董事們有印像以為,只要提早6個月給通知,便可隨時收回喜露街50號另作用途;然而合約的條文卻是在第一個10年之後,給6個月通知;再者,租約訂出10年的說法,實際上卻是20年的租約,業者有權在第一個10年結束後,才有權因為要做新發展而結束合約。

選舉及章程兩小組經過2016年多次開會討論、收集資料及進行調查,率而作出以上兩項决定,是基於「一張未經中華董事會作最後呈查」的《C Mart》合同,引發中華公所的捐失不只200萬。(如:購回第一個10年餘下租約及其如何去賠償C Mart營業上的捐失等。)

「紐英崙中華公所」喜露街50號當年獲捐贈是為社區興建可負擔性住宅的大樓;而因一紙「未有給公所董事大會批准」的「最終」《C Mart》合同,導致興建可負擔性住宅有了被綁手綁腳更引致中華的捐失。

2017年的年初四,當晚會議中最重要的事項是:「討論是否取消黃光野顧問銜及永遠禁止他擔任公所董事的提案」? (事件目前在司法程序中)

反之「黃氏公所」以兩主席簽署致中華主席陳家驊及全體董事的函件中指出:「在任何人未確定有罪之前,絕對反對在大會提出議案,同時中華憑甚麼依據,不准我氏宗親會代表黃光野為出席中華公所代表,這等於不尊重我宗親應有權利,我們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追究一件事的真相,去到最盡是否會牽入「沉重的官司」?2018年3月15號晚陳家驊表示,這之前一段時間,黃氏代表和黃國威兩方面傾談過兩次,仍在考慮中;雙方都有讓步;目前所有判決讓黃光野在議會中繼續出席到審判為止;一件民事案是兩方面,在法律上看誰有更多的道理。

董事鄭慧民問:「作為董事,相信各董事不想事件這樣下去,對社區的傷害很大,無嬴家,10年、20年都不會好。」他要求讓董事了解「雙方」見面談了些什麼?陳家驊提到黃氏主席黃國瀚曾在律司兒子陪同下交談;黃國威(黃氏元老)也和朱蘇珊(正職也是律司) 談過;焦點只提到「黃光野」被剝奪職銜及出席代表的事件上;因要求避席的黃光野返回議會而終止。

其實,僑社中「大佬輩」都好有「情義」,為「平息」一宗事,要達到自己心目中「合情合理」的地步;陳家驊願意私人擺20席;黃國威亦咁講;想想,梁添光講大家「誰有面子、誰無面子?」看來最有面子是黃光野?!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

中華公所之:住進神宮殿的富户

(News Chinatown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神對你說』與其說人生是許多高山和低谷,倒不如說它像鐵道的兩條鐵軌,好事和壞事總是同時並存在你的生活中;面對不可知的未來,我們是否願意繼續勇敢向前走?願神今天在心中對你說:孩子,不論你的生活中有多少美好的事,總會存在一些不好的事,是需要你去克服的;不管你遭遇多少壞事,總還有一些好事是你可以感謝上帝的。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的故事,就發生在我們的身旁,有關「一個三角組合」《中華公所、「Davis Development」及「112 Shawmut St.華人基督教會」》;中華主席陳家驊在3月份主席報告中告訴董事,「華人基督教會」旁的天主教堂,在出售後建築商改建33個單位,平均每層面積2,600呎左右,350萬一個單位,全部售空;這批「富户」表示,在他們購買時,並不知道附近會興建如此多房屋,引起「不滿」。

另一方面,有聞「華人基督教會」會改建原先 (購入的頣養院) 並有意在建築物上增高150呎,亦令鄰里富戶反對,「一個三角組合」雖然各有籌謀,卻因此而被「PDA」拖遲了;「華人基督教會」要建「神的家」,相信會有神的眷顧;「Davis Development」方面要興建「民宅」,事情一拖再拖,擔心Boston地產市道興旺未能持續;至於中華公所,50 Herald Street幸得「Davis Development」撥款10萬作(顧問團、繪圖等方面) 的費用,如發展順利,另有25萬元的資助。

「一個三角組合」的發展初衷,出發點都是有利社區,在「PDA」研商期間;發展低收入住房一直為「中華公所」的使命;關於大同村停車場,興建方案,發出12封訊息,有6家公司回覆,有3個被接受,會會同(顧問團) 等選擇其中一間合作;初步草案是:9層高133個單位加泊車位,因高收入少,不能用高收入補助低收入,經費方面要向聯邦政府、省政府及市政府申請,新廈與舊廈在外觀上要有整體感;最頭痛的還是要解决大同村在建築期內的泊車事宜。(原有70個泊車位。)

有關78號泰勒街,由天主教擁有的一座物業,一位商人向主教府租用了99年,用來改裝14個單位,給「流浪者」入住,原先一位Nick Zoula 律師會代表該名商人出席講解,惜因風雪而取消出席;把「流浪者」帶入中國城,對治安是否有影響?

主席陳家驊表示,中華公所代表社區,亦發展可負擔性低收入房屋,站在「中華公所」的立場,不便作出任何的表態,但在道義上,有必要提點各會員;會員可以用書面表達對此事的意見;董事黃國威亦表示,該有關建築商亦曾向大同村聯誼會講解「流浪者」入住中國城一事。

流浪漢在美國是一個受到政府以及整個社會關注的群體,據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統計發現,截至2012年,在美國便有633,782人無家可歸;這些流浪漢相當一部分或者因酒精、毒品、其中大多數是瘾君子,女性流浪者更是在逐年增加;美國法律規定,無家可歸者有露宿街頭的權利,只要不觸犯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