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呈:麻州總檢察處報告實錄 Array 列印 Array

真相的代價AG的取向 修章的前景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02.02.17.)

追究一件事的真相,去到最盡是否會牽入「沉重的官司」?紐英崙「選舉、章程」兩小組在1月10號小組會議中,無異議的通過了兩項議案:(1)建議中華公所董事大會取消黃光野顧問頭銜;(2)建議大會禁止黃光野代表任何僑團擔任出席中華公所董事大會代表,為期10年或永遠。(註)並無提到「保留法律追究」此句說話。

反之「黃氏公所」以兩主席簽署致中華主席陳家驊及全體董事的函件中指出:「在任何人未確定有罪之前,絕對反對在大會提出議案,同時中華憑甚麼依據,不准我氏宗親會代表黃光野為出席中華公所代表,這等於不尊重我宗親應有權利,我們保留法律追究權利」;(註) 又因主席陳家驊在交給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的季度報告,點明了選舉及章程兩小組作此提案的主要原因,「麻州總檢察處」又是否會插手喜露街50號的用途?事實上「麻州總檢察處」多年來一直監管着中華公所。

1月31號晚,基於一份爭議的「內文與事實符」租約,英文秘書朱蘇珊即席「讀出」《我們所知的》與《我們所不知的》C Mart合約;真相的一面,又是否可以在「爭爭吵吵」的另一次中華或多次的中華議會,理性中釋解出事實的真相全部?We will see each other soon!中華主席陳家驊此句話的含意又包括些什麽玄機?

2017年中華董事會議,除1月31號這次外,餘下只有五次,包括3月28號、5月30號、7月25號、9月26號及11月28號。

2017年為選舉年,新的修章方案正式在議會中公佈:(1)中華5位職員應否在大選時具投票權?(2)各職員任滿兩年可連選連任兩年,但不超過四年,候選人必須由僑團會員或姓氏會員推薦,然後由董事會進行選舉;(3)同一姓氏團體在同一任期內不得超過二人當選為職員;(4)在婚婦隨夫姓;(5)廢除選舉時在遇到平票,以先被抽出者作勝之往例;(6)主席唯一可投票時,是作出「決定性」的一票;(7)連選連任即屆生效。

卻又出人意表的是(1)大家對取消五張職員票的反應並不太高興;(2)董事謝中之強調姓氏團體派出選舉人不得超過二人(例如:昭倫的「談譚許謝」、陳氏的「陳胡袁」屬同一姓氏) ;(3)董事梁添光對連選連任稱,中華有幾十個團體,人才濟濟;又涉及提到要推翻2006年的議案,其中涉及掛旗的問題;(4)黃國威、余麗媖分別表示下一個會議投票表决。但仍得要按章程三份之二通過。

2017年為選舉年,首次會議有多位新代表「亮相」,來自9個團體包括:至德三德周樹昂、龍岡關麗莎、溯源雷志灝、洪門阮振強、李氏李源沛、YMCA陳灼鋆、梁宗孝堂梁利業、華人商會梁添光、黃氏黃光野;也因今年為選舉年,舊章程指定6月1日前不能再更換出席代表。(2.2.17)

涉貪風暴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時光倒數,2012年2月下旬,報章披露看港特首曾權偕妻子及權貴秘密出席一個有江湖人物在場的飲宴,其後牽出他多次乘富豪的私人飛機及遊艇,以及由國內富豪提供退休富豪居所等事件,當中被涉嫌收受利益,以及有官商勾結之嫌,此事引起社會各界輿論批評,全城震怒。

2015年10月5日,曾蔭權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當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轉交高等法院由陪審團審理;這令曾蔭權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起訴的最高級官員。

「涉貪」這件事自古至今已經存在,「涉貪」的範圍亦很廣泛,「涉貪」的手法亦層出不窮,非牟利機構在這個問題上對「涉貪」亦有不少的限制;在華人社會中,不單要注重、改革其選舉文化之餘,亦得加強追查「貪」風之成及後成「暴」的「根瘤細菌。」


紐英崙中華公所2017年要大地震?「地震」是指在地殼內釋放能量所造成的震動,由於地殼運動引起地殼岩層斷裂錯動而發生的地殼震動,稱為構造地震。與其指中華要「大地震」,更貼切的「用詞」做法是:應據《合法、無私》原則下整頓中華內政。

中華呈:麻州總檢察處報告實錄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02.01.17)

2017年的年初四,議會場內並無新春互賀之聲,反之位位沉默不語,也許温和了多天原本該凍而不冷的冬天回春總是欠真,一場自31號開始的雪花片片,是該令大眾「心澄神淨」。

當晚會議中最重要的事項是:「討論是否取消黃光野顧問銜及永遠禁止他擔任公所董事的提案」。

中華主席陳家驊在發給各公所董事們的主席報告中指出,「選舉、章程」兩小組在1月10號小組會議中,無異議的通過了兩項議案:(1)建議中華公所董事大會取消黃光野顧問頭銜;(2)建議大會禁止黃光野代表任何僑團擔任出席中華公所董事大會代表,為期10年或永遠。

主席陳家驊在交給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的季度報告,點明了選舉及章程兩小組作此提案的主要原因。報告指出:2016年7月26日在擔任中華公所主席期間,簽署租約的黃光野,出人意外的在中華大會中質疑,為何C Mart的年租漲幅那麼少?(1.5%)他以為應該5%,率有了三人小組(鄭慧民、伍樂仁、陳文浩) 根據當年會議記錄來研究董事大會有關租約的決定,以及黃光野實際簽署的租約內容。此外,出席同意簽約那次董事大會的董事們以為,只要提早6個月給通知,便可隨時收回喜露街50號另作用途;然而合約的條文卻是在第一個10年之後,給6個月通知;再者,租約訂出10年的說法,實際上卻是20年的租約,業者有權在第一個10年結束後,才有權因為要做新發展而結束合約。

選舉及章程兩小組經過2016年多次開會討論、收集資料及進行調查,率而作出以上兩項决定,是基於「一張未經中華董事會作最後呈查」的《C Mart》合同,引發中華公所的捐失不只200萬。(如:購回第一個10年餘下租約及其如何去賠償C Mart營業上的捐失等。)

「紐英崙中華公所」喜露街50號當年獲捐贈是為社區興建可負擔性住宅的大樓;而因一紙「未有給公所董事大會批准」的「最終」《C Mart》合同導致興建可負擔性住宅有了被綁手綁腳更引致中華的捐失。

當前:主席報告中有提到,小組已授權主席與載維斯公司及波士頓華人佈導會簽訂合作意向書,並同向市府申請將喜露街50號、梳勿街112號、120號訂為計劃發展區,給予三物業均有權加建。(以期把目前出租給C Mart的地點發展可負擔性住宅的大樓。)

2017年1月31日「紐英崙中華公所-CCBA」火藥味的一個晚上,稀客麻州眾議員黃子安晚上7時前第一位踏入中華公所會議廳,隨後黃氏主席仁宇、國瀚、議長國麟及眾黄氏兄弟21位出席,並向中華公所主席陳家驊呈交一封信函,令這個《前主席黃光野問責》夜,爭議持續升温,矛頭越拉越離題……


「黃氏公所」以兩主席簽署致「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陳家驊及全體董事的函件中指出:中華公所以團結所有僑團、並尊重所有僑團、以和諧合作為宗旨,據今年一月議程提案,對於取消中華公所顧問職銜和永遠不准為代表出席中華公所,我黃氏宗親完全不同意……在任何人未確定有罪之前,絕對反對在大會提出議案,同時中華憑甚麼依據,不准我氏宗親會代表黃光野為出席中華公所代表,這等於不尊重我宗親應有權利,我們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主席陳家驊回應,CCBA 是一個擁有二千三百萬純資產的組織,每年並有100萬純收益,主席、職員做事必須負責,否則很快斷送中華前途;C Mart 前的88超市在1992年黃毓興在「88超市」的前事,是喜露街50號的第一宗「弊端」,中華辦事人對責任要有「認知」,中國城最大的問題是以訛傳訛,謠言滿天飛。

針對黃光野解譯文件,董事陳仕維表示:再徹查新租金決定經過;兩1.5% 與2% 租金增長,在通貨澎漲與市值間的問題;呈交19萬5千維修費收據;董事陳文棟在大會中說的另一番「語重心長」的表白更值得大家「深思熟慮」,他表示,今晚一班黃氏宗親的到來;中華不是攪針對,而是要釐定一件事情的真租,陳志航、陳國華是陳氏兄弟,中華只是依理、依章辦事。出人意表一眾21位作為旁聽的黃氏宗親回應掌聲。

不希望對社區造成損失,事實上是凡公職人員,必然要「按章辦事、無私為眾」,同一屋簷下,子不教父之過;族人團結基於「和諧合作、真誠坦白」;有責任、有承擔…… (續.0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