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地稅:中華要同City打落去? |
巨額地稅:中華要同City打落去?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2011年1月25號晚,紐英崙中華公所展開本年度第一次例會,在未向大家報導『開會內容』前,(追討前次會議)從一個董事『連續三次』或『缺席三次』會議的討論中花掉十數分鐘;其後,2004年出任中華主席任內並進行修章的陳仕維指出:是『董事缺席連續三次』便須通知更換出席代表。 從2004年沿用至此,何以2010年(六年後)又出現問題? 主要原因:當今中華公所董事連帶主席、職員『對中華公所』之章程內容並不理解,很抱歉的說一句:『現今怪現像、一個中、小、大學混合班。』 新人事、新作風不是不好,亦必須站在以往的歷史過程中發展會務,而不是基於『棄前事、創新猶。』 今次值得去寫一寫的倒是以下兩件事:今次豈只水瓜打狗吾見一半? (1) 中華公所剛因『賣祖地』進帳的50萬元,在財政黃光野報告要維修大樓三大部份(a)地窖男女廁所合併後另多出一個寫字間可供日後出租,此一工程(預估)動用$10萬;(b)把原來大樓供暖氣『只一組』系統器,增至『九個系統器』,並同時維修大樓之冷氣系統,此一工程(預估)需$10萬;(c)大樓兩邊牆修補裂縫(預估)動用$22萬;合計$42萬。 (2) 2011年2月1日前,須交中華大樓地稅$14萬放寬要求文件。 在兩次會議中,物業小組、財政小組、主席等,對此一關健問題『又有否隱藏一些事實?』 主席梁永基報告:收到稅局$14萬通知,交物業小組及財政小組研究後,會在2月1日前呈交『放寬要求文件』,內容針對非牟利機構不用交稅;450萬地稅估價過高。 以下,是多位董事意見: 董事謝中之:14萬是指以往的欠數一併計算還是只一年?因中華公所是非牟利,一直無須交地稅,當年20個僑團重返中華,有申報是否現在沒有?疑稅收評估局是攪『針對性』或『選擇性』? 主席回應:有做到。 董事陳仕維:(1)律師提議的步驟是點?(2)非牟利機構不一定是免稅?(3) 申請成功率又有幾多?(4)是否要找對地產方面有經驗的律師?(5)評估大樓值450萬,如評估價扣除後,每月出租收入仍不足支付年度稅金的話,倒不如不租出去,而無須交地稅。 主席回應:我無問過,律師又吾會答,等律師去做申請無效再開大會決定。 董事雷國輝:中華大樓有兩個層次,租戶有做生意的和非牟利性質的、亦因此被評估為商業大樓,在現有的租戶如不符合者,要終止合約,是指一些有問題之租戶,不符合非牟利性質。 主席回應:中華公所因有某他物業。 猶記上一次2010年最未一次例會中,主席梁永基強調,引發此事是中華擁有大同村;而2011年1月25日例會中,在各董事提供意見後,他卻無奈彈出一句『因指修改了章程……唯有等律師同City《打》落去。』 唯有等律師同City《打》落去?聽落去都有排《震》! 董事陳建立:市政府、州政府、聯邦政府,如果吾係有赤字的話,不吾有這種情形出現,中華公所可以聯絡一下代表我哋唐人街的市議員,代表中華去向稅局反應發表一下我們的意見、處境、實況,亦向補稅局查究如可計算出這個數字出來,雖然有可能得回來的數字都可能是『0』。 董事謝中之:美國三權分立,市長是執管波士頓最高領導人,我們需要動員和他有交情們的僑領幫忙;但水漲船高千里渡航,而啓航前必須清楚船底有否穿洞?含意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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