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人有人千人為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大遊行;紐英崙中華公所實行一招為130年華人恥辱平反遊行,就算只得主席梁永基及其貼身顧問何遠光『倆丁友』都夠照,因為他們支持麻州(Scott Brown)同海外400萬華人。
中華公所呆頭鵝急為《排華法案》補飛論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當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梁永基及其貼身顧問何遠光及一眾小撮人,可能仍在為如何以501-C3的『籍口』,令中華民國一面國旗沒法重返中華『圓不了夢』扭扭捏捏之際。
麻州共和黨國會參議員布朗(Scott Brown) 與加州民主黨國會參議員黛安‧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共同提出,6日深夜在美參議院一致通過一項《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道歉案,就1882年美國國會制定的這項歧視性法案向全體美國華人致歉,這項法案的通過被視為是華裔地位和政治崛起的結果,極具標志意義。
4項結論支持通過:(1) 承認排華法案與其他反華立法不符美國獨立宣言的『人皆生而平等』原則;(2) 承認排華法案及其他的反華立法不符『美國憲法精神』;(3) 早年具歧視性立法釀成錯誤,且傷害華人及華人的後代,參院對此至表遺憾;(4)參院重申承諾,將保障華人及其他亞裔在美國享有與其他族裔完全相同的權益。『話中華公所呆頭鵝』就是呆頭鵝,當加州等地熱辣辣地為《排華法案》爭取平反,維護我等華人尊嚴的同時,向以社團龍頭大哥之稱的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等一斡人在做什麽?
想離任業績好睇,與其糾纏不清在掛旗事件上,倒不如拉起橫額走上街頭,知會外國媒體『我地支持《排華法案》,更同麻州共和黨國會參議員布朗(Scott Brown)早有共識…..』急忙補飛都未遲。
所謂人有人千人為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大遊行;紐英崙中華公所實行一招為130年華人恥辱平反遊行,就算只得主席梁永基及其貼身顧問何遠光『倆丁友』都夠照,因為他們支持麻州(Scott Brown)同海外400萬華人。
話說,最早發起『排華法案』道歉案的第一人、是『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主席薛海培,他認為美國聯邦政府就《排華法案》向華人道歉歷史上還是第一次,其意義再怎麼強調也不過分,這也是美國華裔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的一天。
麻省布朗表示:「道歉無法消除我們對華人移民造成的傷害,但承認我們早年犯下的錯誤(acknowledge the wrongs),非常重要。」
加州黛安指出:『排華法案是美國歷史上可恥的一頁,這段歷史絕對不能被忘卻,我希望通過這一致歉案,讓那些不了解美國歷史上這段遺憾篇章的人清楚真相,徹底結束那段困難時期,給華人移民家庭及後代帶來的傷害。』
決議案同時承認在排華期間發生在舊金山及全美各城市的種族歧視事件,也對當時拘留在舊金山天使島上的華人移民表示認錯。
在眾院提出類似法案的全美第一位華裔女眾議員趙美心 (Judy Chu,民主黨、加州)表示:「美國成千上萬曾遭歧視的華裔家庭,都將慶祝參院通過這個決議案。」
『排華法案』是美國歷史上唯一一個針對某一族裔的移民排斥法案,這項法令1882年獲得通過,直到1943年12月17日才被廢除,該法案不允許一般的華人進入美國,不允許哪怕在美國合法的華人加入美國籍,還要求華人隨時隨地攜帶身份證明;加州等地類似歧視性法案,包括不允許華人在美國擁有房地產、不允許華人與白人通婚、不允許華人同白人在法院對簿公堂等。』
早在二十世紀中期,美國前總統羅斯福就曾將『排華法案』稱為歷史性的錯誤。
美國歷史上只有5次獲國會通過的道歉案:1988年美國政府就二戰時期將日裔美國人關進集中營進行道歉和賠償;1993年美國就派兵支持推翻夏威夷土著王朝道歉;2006年對曾經的黑奴制向非裔美國人道歉;2009年對美國兩個半世紀的奴隸制度道歉;2010年再次對印第安人的不公平待遇道歉,然而,對同樣深受歧視之害的美國華人,美國聯邦政府一直欠華人一個真誠的道歉,甚至在該法案被廢除後,仍然每年只給華人105個移民配額。
現今華人已擁有四百萬人口,華裔群體無論是質還是量上都已崛起,因此無論是國會議員還是美國總統都不能忽視,薛海培表示,參議院通過道歉案只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作,下一步除了推動眾議院通過該法案外,還會力爭讓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正式的聲明或公告,正式向全體美國華人道歉;決議承認,許多華人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來美,為美國經濟發展和西部開發做出重大貢獻,但卻遭受到種族歧視與暴力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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