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SCM》大樓租金營運中華 |
凍結《SCM》大樓租金營運中華 能者始好《上位》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SCM大樓』的租金收益,一直是營運『紐英崙中華公所』的『大水喉』;盲目而又不理解501-C3的條文手則,導至因小失大,『紐英崙中華公所』大樓『悲從中來』變商厦。 身為商厦業主的『紐英崙中華公所』,卻沒法在物業小組討論『SCM大樓』租務問題,係基於物業小組召集人(英文秘書)雷景林,疑在10月25號第二次跟進會議中,沒法提供正確資料,以便在續約中開價。 再無『皇帝女唔憂嫁』呢支歌仔;如有人話,SCM大不了公投! 但SCM大樓背負一項接受槐贈的承諾,在以『租金收益』達到某一個數字後便興建平價屋,惜多年過去,事與願違。 (1)站在遵守『槐贈的承諾』,『紐英崙中華公所』又是否該有個『議案』,去决定SCM大樓,向外出租的日子還有多長多久? (2)並同時在接着的假設性,『五年』或『十年』租金收益,以市值租金的若干去乘,共有多少蓄備金? (3)在另一個新租約開始,凍結《SCM》大樓租金營運中華公所日常開支。 假設(A)SCM大樓(平均)以二萬元出租;五年便$1,200,000;十年$2,400,000。 假設(B)SCM大樓能在『五年』或『十年』內;與發展商共同開發,以地+資金,可以有籌碼在手去完成『槐贈的承諾』。 『紐英崙中華公所』在何遠光、梁永基任內,一句『守業不到反敗家』,着實令人質疑中華公所,到底還有沒有『章程法紀』。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論事實,一個社區團體,凡出任公職者都是義工,故在第四章第二十條中提到,執行董事不得『連選連任』,體恤投身公益當義工,是一份付出,兩年一任大家輪流分擔。 何以這三屆『執行董事』常易角而選,是否只為了『主席與職員』,《細鷄》到只因有$400、$300不等之月薪、一個免費車位和一個可以公家私用的寫字間? 誰能為『紐英崙中華公所』另謀生財之道,始可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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