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8 http://www.nyconsulate.prchina.org/chn/note/t939403.htm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海外华侨和中国留学人员,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将于2012年6月23日(星期六)在波士顿现场受理领区内中国公民护照换发及旅行证申请,欢迎有关申请人届时前往办理。现就有关办证要求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留意黑体字内容): 一、办证时间:6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3:30 二、办证地点: 波士顿大学内 BU Photonics Center Building Room 906 8 St. Mary's St Boston, MA 乘车路线 最近的T Stop: Boston University Central Station 最近的BU Shuttle Stop: C6 (outbound); M3(inbound) 办证时间及地点咨询电话:617 79498903 联系人:郭小姐(仅在6月9日至23日期间每日15:00—17:00接受咨询) 如查询办证要求,请详见如下须知或拨打总领馆咨询电话(212 868 2078,工作日9:30—12:00及13:00—15:30拨8转人工服务)或发邮件至cnnyconsulate@mfa.gov.cn咨询。 特别提醒:校外有公共停车位,但数量有限,如选择自驾或较难停车。 三、受理办证范围 因时间所限,此次仅受理以下申请: (一)因私护照即将到期(有效期不足一年)的申请; (二)因私护照已过期但过期不超过5年的申请; (三)因私护照有效但无空白签证页的申请; (四)中国公民在美出生儿童旅行证申请。 提醒1:申请人须合法入境美国并具有在美的合法身份(如持有美国绿卡或美工作H1-B、学习签证I-20等)。 提醒2:除上述(一)、(二)、(三)、(四)项外的其他护照换发、旅行证、护照因破损需补发、签证、公证认证等申请,恕无法现场受理,请径往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办理。烦请相互转告。 四、办证程序 第一步骤:预约 为节省申请人办证等待时间,此次将依托我馆“中国护照/旅行证网络预约、查询系统”实行预约办证。请申请人根据需要提前登陆该预约网站预约。 提醒3:6月23日现场办证预约系统将于6月20日晚12时关闭。 (一)预约方法: 1、登陆预约网站(http://yuyue.newyork.china-consulate.org/bookingapp/index.html)。 2、登陆后在“请选择进入下一步”项下,选择“我未持有护照、旅行证,想要预约”项并点击“下一步”。 3、进入“注意事项”页面(请注意:该页面有关注意事项不适用此次波士顿现场办证),选择“我已阅知上述注意事项,决定预约”项并点击“下一步”。 4、进入“请输入个人资料”页面。按照填写要求准确填写“必填项目”个人信息(如不填写无法预约),“选填项目”不必填写。 1)姓名汉语拼音:请填写护照显示的汉语拼音姓名,请将姓的拼音和名的拼音分开填写。 2)出生日期:请选择或直接填写你的出生日期。请参照举例格式填写。 3)在美国电话号码:请填写你在美国的电话号码,请参照举例格式填写。 4)预约日期、预约时段:不可直接输入。请点击“选择预约时段”,在“请选择年月份”下拉菜单中选择“2012年6月”,在“6月23日”设定的3个时段选择。蓝色时段为可预约时段,人数约满后该时段将变成灰色,不可再选择。 请申请人按照个人情况,准确选择预约时段。预约网站可供选择预约时段及预约人数为: 9:00-10:30 预约人数总额为200人 10:30-12:00 预约人数总额为100人 13:00-14:30 预约人数总额为200人 5、填好“必填项目”后从预约网站打印出带有预约条形码的申请表格(此表将作为允许申请人进入办证场地证明,请与相关办证材料一并携带至办证地点)。 提醒4:每名申请人均须实名预约。 提醒5:每人限预约1次,如有多名家人、朋友一并前来,请按照实际人数分别预约。 提醒6:预约成功的申请人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达办证地点排队等候;未成功预约或超过预约时段到达者恕不受理。 第二步骤:准备办证材料 (一)打印清晰、完整的预约表一份; (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份(点击下载<http://newyork.china-consulate.org/chn/lszj/tbzl/sqbg/hzbg/P020110212220998465655.pdf>),请按照表格上方填写要求如实、准确、逐项填写,不能空白,不能涂改。如系学生,请在“任职机构名称”栏填写目前就读学校名称,在“工作地址、邮编”栏填写学校地址、邮编。 (三)中国护照原件 (四)护照上带照片的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五)护照延期页复印件(如有延期信息) (六)护照备注页复印件(如有加注信息) (七)护照上来美签证复印件 (八)护照上最近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章页和美国入境章页复印件 (九)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绿卡、工作、学习签证及I-20表等) (十)其它国家的长期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加拿大枫叶卡) (十一)提前准备4张彩色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6个月内48mm*33mm正面近照,头部宽为21-24mm、长为28-33mm(其中1张请事先粘在申请表相片处) 2、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光面 3、免冠,面部端正清晰,可见双耳 4、勿佩戴首饰,勿化浓妆,勿着与照片背景颜色相同上衣 (十二)未满16岁儿童换发护照 如申请人系未满16岁儿童,除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申请并准备上述材料外,亦需其在美监护人一同到场,在领事面前在申请表相关栏目内签名。 监护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如监护人为申请人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需陪同到场,并提供申请人出生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由中国合法公证机构出具)或医学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监护人非申请人父母,需携带美官方机构出具证明具有监护权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监护人护照原件及带有照片的资料页复印件1份。 (十三)中国公民在美出生儿童申请旅行证的,请点击这里<http://newyork.china-consulate.org/chn/lsyw/lszjxx/sbhzlxz/sfbz/>查阅申请须知和申请材料要求。 (十四)领事依个案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醒7:上述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好,用曲别针固定,以免受理或邮寄过程中散落(请勿使用订书针)。 提醒8:须由专业照相馆拍摄。任何自助式快照、黑白照或直接使用打印机打印的非相纸材质照片均不接受。 现场未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如未能提交合格照片)的,请申请人择日自行前往我馆办理。 第三步骤:递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场递交; (二)将按序备妥的申请材料交给领事审核。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领事将在申请表上签字。签署后领事会当场将所有材料退还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寄送我馆。 提醒9: 请现场检查领事是否在您的护照申请表上签字。如无领事签字,我馆将无法受理您的申请。 第四步骤:邮寄申请材料 请在30天内将带有领事签字的申请材料寄往我馆 地址:VISA OFFICE CHINESE CONSULATE 520,12TH Ave , NEW YORK 邮编:NY 10036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外地办证”。 (一)购买邮寄信封和回邮信封(共2个),贴足邮资: 1、限Express Mail或FedEx air only(用于将办证材料寄到总领馆及总领馆将办妥的护照寄回申请人) 2、请写好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3、回邮信封的收件人和发件人均要写申请人本人信息 4、如回邮信封收件人与护照申请人不一致,请务必在收件人一栏同时注明护照申请人姓名 5、如一个信封同时邮寄多份护照申请,请将信封内所有申请人的姓名全部写在回邮信封收件人一栏内 6、根据申请材料重量贴足邮资(回寄护照为新、旧护照)。 (二)购买现金支票(办证费用) 1、只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恕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 2、现金支票收款人为“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每人另收邮寄服务费5美元,可一并加入上述支票中。收费标准详见我馆网站。 主要收费标准 办证种类 办证费用 邮寄服务费 应付费用 受理种类 及费用 护照换发 55美元/项 5美元/本 60美元 旅行证 25美元/项 5美元/本 30美元 护照加注 10美元/项 5美元/本 15美元 说明:如果一个人同时办理护照换发和加注,只收取一次邮寄服务费,共收费70美元。 (三)将办证材料及费用封装在贴足邮资的邮寄信封内,包括: 1、经领事审核完毕的所有资料,包括护照原件 2、现金支票 3、回邮信封 提醒10:请勿寄送绿卡、工作签证纸等原件。 第五步骤:查收做好的证件 (一)自我馆收到您寄送的申请材料起45天后将把做好的护照寄回您写的地址。 (二)超过60天未收到证件者,请拨打212 868 2078(工作日9:30—12:00及13:00—15:30拨8转人工服务)或发邮件至cnnyconsulate@mfa.gov.cn确认是否寄出。所有申请均无加急服务。 提醒11:若申请人邮寄材料不全、付款不准确、邮资不足或回邮信封有问题等均可能导致办证审批时间延长或不予办理。 提醒12:采取邮寄方式存在丢失证件的风险,如发生丢失证件的情况,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提醒: (一)如有下列情况,此次现场办证不予受理: 1、遗失护照后申请补发; 2、无护照申领新照; 3、申请材料(含复印件)不齐全; 4、6月23日下午3:30之后抵达办证地点者的申请; 5、60天内需要使用护照/旅行证; 6、领事审核后30天内没有寄出的材料(以邮戳为准); 7、领事官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其他申请。 (二)此次赴波士顿现场办证时间、人手有限,我馆不提供现场复印、照相等服务。为尽快递交申请,提高效率,请事先准备好所有材料(如护照、表格、复印件、照片、居留证件等)。 (三)除按规定收取相关办证费及邮寄服务费外,我馆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总领馆咨询电话(212 868 2078,工作日9:30—12:00及13:00—15:30拨8转人工服务)或发邮件至cnnyconsulate@mfa.gov.cn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文通 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 副领事 Wen Tong (Mr.) Vice-Consul Education Section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New York Add: 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 U.S.A Tel : (212) 244-9456 Ext. 8005 Fax: (212) 564-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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