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 賊 疑 點 |
捉 賊 疑 點 (大小姐手記)文:徐佩蒂 600元失竊案,大樓經理說:『我們在攝錄器內,從22號深宵12點後至早上6時,看到出口處唯一的一個背影,但欠缺了從皮革拿出錢的動作,便末能追查。』 點解随身要帶這麽多錢? 我從來不覺得帶幾百元是大筆錢,華人隨身便是大舊錢,咁事件就這樣不了了之,住户何來安全感? 她又好認真咁講,大樓24小時有工作人員巡守,又不能禁止住户入夜不能遊蕩,但,我看過並無可疑,影帶不能公開,如要查辦,便得打911啦。 我當然不是省油的燈,打911是一個良好公民應有的權益,『失竊』被『偷』,作為一個大樓經理是否可以做到: (1) 把從22號深宵12點後至早上6時,看到出口處唯一的一個背影『打印』出來,貼在公告版上,以儆效尤? (2) 大樓24小時有工作人員巡守,何以不作嚴厲追查? (3) 那大樓經理職責何在? (4) 『裝神弄鬼』的攝錄器,不能發揮作用,何不更新? 沒有人會預知,下一單意外『有幾嚴重』,又幾時會發生,正如那經理無奈表示,之前要翻查攝錄器,發現效應欠佳,不獲更換,而大廳有多個出口,加上整排排玻璃窗,引入陽光,效果更差。 連失主,也無權查看攝錄,也許,內存不可告人的實況,她話打911,警方有權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