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 花 |
摧 花 (大小姐手記)文:徐佩蒂 從前的男女,與從未謀面者,結成夫婦,生育子女,一代又一代;有了文明,有了選擇,又在太自由下,一句『意見不合』各走各的,很好。 但某一方看不開,便因愛成恨,造成大錯,台灣《聯合報》說,台中市政府未婚女員工陳家宜疑因感情糾紛,在市政府電梯中,遭小她9歲的前男友吳宗龍刺傷臉部,送醫縫合後,無生命危險,但頭頸部5處刀傷被縫合了100多針,鼻肉也被削掉了一塊,需進行後續美容修復手術治療。 警方深夜將他逮捕,並起獲兇器美工刀,吳宗龍説,是陳家宜在電梯中先激怒他,才使他憤而行兇的。 想想都可怕,因愛而反面,傷了對方,自己也要受到法律的裁判,是否值得?常言道,時間可以冲淡一切,如果當我們能退一步想一想,便會明白兩敗俱傷的後果。 『永不言敗』與『永不言悔』,前者是失敗再來,夠奮鬥不懈精神;後者帶有知錯不認之失,亦屬可惜;在這場情海翻波中,兩敗俱傷,警方指出,初步了解到案件是由感情糾紛所引起,現年29歲的吳宗龍與陳家宜是姐弟戀關係,在陳家宜提出分手後,吳宗龍一直不能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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