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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手記 中國史上皇帝離婚第一案
中國史上皇帝離婚第一案

中國史上皇帝離婚第一案

(大小姐手記)文:徐佩蒂

『離婚』在帝皇家而言,是一項『異想』,至末代皇帝溥儀,是破例被妃子要求離婚, 溥儀曾説:『我這個中國最後一個皇帝,共幹過兩件轟動世界的事:一是給日本人當傀儡,成了日本人的走狗;二是答應淑妃文綉的離婚要求,妃子提出離婚是中國歷史上沒有過的,因為老祖宗沒這個規矩,也不容許,可是,我還是答應她了,在她請求離婚的信上簽了字,成為中國歷史上皇帝離婚第一案。

那是1931年8月下旬的一天,太監匆匆進來,面有難色地從袖筒中取出一封信,呈交于我,我打開一看,大吃一驚,良久未説話,原來,是淑妃開誠佈公地向我提出離婚。

第二天,我從宮中出來,太監遞給我一張《國強報》,打開一看,只見上面報道説,淑妃文綉不堪皇帝虐待、太監威逼,自殺未遂,設計逃出,聘請律師離婚,這是數千年來皇宮中破天荒的一次妃子革命。

此事公開後,社會一片譁然,如今回想起來,我對文綉心中也是有虧的,她從14歲入宮以來,我未能與她過一次夫妻生活,加上婉容對她的虐待和謾罵,我又視而不見,不加制止,文綉不知哭過多少次,流過多少淚。

我本來想與她和好,向她賠不是,可是,已經晚了,她已請好律師,接受了採訪,家醜已經外揚,不久,我從律師手中看到她寫的又一封信,內中寫道: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獨抱,悲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分居,溥應于每月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離婚……,她的要求條件是我無法答應的,我將此事交給一些大臣商議,都無良策。』

文綉與溥儀離婚後,隱姓埋名一段時間,後與李宗仁的一位叫劉振東的副官結婚,可是,紅顏命薄,並沒過多少舒心日子,世事沒有絕對,文綉的爭取,獲得了個人的自由,從小圈子中走向新生活,14歲入宮,23歲離宮,離婚後的文綉改嫁,幸福不幸福,很難定斷,她死於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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