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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手記 電光石火裡的歷史
電光石火裡的歷史

電光石火裡的歷史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是可喜還是可悲?年青人看歷史,卻都是在電視劇中吸收;在商業社會中要吸引大眾追捧的劇情便也多是加入了愛情元素;在電視連續劇《井岡山》中,對林彪作了客觀的塑造;由於歷史的原因,過往人們對林彪的了解多是他的軍事,其實林彪的婚姻和愛情也是曲折而坎坷的,在「歷史回眸的博客」中分享了他心中的一份歉意。

在他八歲那年父母找了一個比他大3歲的姑娘做童養媳,那時的林彪還是個孩子,對婚姻大事根本不懂,等他參加革命以後,就把這件事忘了,林彪隨北伐軍進駐武漢,突然收到父親的來信,說他病入膏肓,讓他火速回家,除夕夜趕抵家門,始知是父親騙他回來成婚,雖然十分惱火但在父母的苦苦哀求下,不得不跟已經等了他十幾年的汪家姑娘舉行了婚禮。

當夜汪家姑娘進入了夢鄉,林彪卻睡意全無,這樣的婚姻對他來說,他看了一眼熟睡中的汪氏,悄悄地走出房門,向父母的房間深深拜了一拜,就連夜返回部隊,林彪給父母和汪氏寫了一封信,讓汪氏不要再耽誤自己的青春年華,另找一個人家;父母的無奈,汪氏的當眾發誓,此生永不再嫁……

20多年沒有回老家1959年初秋,林彪到武漢參加中共中央的工作會議,會議結束後,他突然要回家鄉看看,他心裡有一種濃濃的思鄉之情;回到老家後,他向公社書記問起了汪氏:「她現在到了哪裏?生活得還可以嗎?」

公社書記說:「汪奶奶已經56歲了,她家裡已沒什麼人了,現在她自己靠做鞋賣為生」;林彪聽了心頭一震,他讓秘書拿出3000元錢,讓公社書記轉交給汪氏,並一再囑咐:「如果她問誰給的錢,就說是黨給的吧。」

林彪走後公社書記將3000元錢交到汪氏的手上,汪氏大吃了一驚,因為那3000塊錢相當于她10多年賣鞋的收入,她似乎覺察到了什麼,可又不敢相信,難道他真的回來了?她問書記:「這錢到底是誰給的?」

有林彪的囑咐,公社書記哪敢說實話?最後,他讓汪氏對天發誓,如果她能保守秘密,他就把錢的來歷告訴她,汪氏聽了書記的話,昏花的老眼裡頓時滾出了淚珠,嘴裏喃喃地說:「真是他,他還沒忘了我?」

不久汪氏還獲得了政府發的一個「光榮革命老人卡」,每月能固定享受到政府給予的一定生活補助;1967年,汪氏離世,結束了她寂寞而淒涼的一生,在清理汪氏的遺物時,發現那3000元錢依然在箱底放著,而且包得嚴嚴實實,在場的人無不落淚,這就是林彪有名無實的第一次婚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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