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五斗米折腰 |
為五斗米折腰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早前因涉入「關説」案被免職轉調的台灣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表示「他堅不請辭是擔心退休金與退養金泡湯,並非戀棧權位」;陳守煌這番話令人感慨萬千,服務公務38年,若一旦喪失這筆高額退養金,晚年生活必受影響,于情自有考量空間。
「不為五斗米折腰」這則成語的意思是用來比喻有骨氣、清高; 這個成語來源於《晉書陶潛傳》,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鄉里小人邪。 人生要到什麼時候才無需為「五斗米折腰」,人的自主權要在那個階段才足以自立門戶?不仰人鼻息?說穿了「五斗米折腰」並不容易,亦非人人肯「折腰」肯「伏拜」就能平步青雲;為「五斗米折腰」亦有三等級之分。
第一等:從前的「丞相」、今日的「CEO」都是屈居一人之下,這等人要有才智。第二等:為利益而左右逢源、急功近利者、拍馬屁之餘,更會做出損人益己之事。第三等:依靠一份低微收入,不得不小心翼翼、低首下心生存。
台灣社論以為陳守煌「辭而不退」為五斗米折腰,卻也為今日官場風氣立下了一個不良示範,陳氏長期擔任司法人,且已官居高位,當知「司法正義」不容扭曲,更應堅持平與直精神領導轄下檢察體系。
子思曾説「屈己以富貴,不若抗志以貧賤;屈己則制於人,抗志則不愧於道」,陳以「家人提醒他如請辭獲准,連退休和退養金都不能領,聽了此話後覺得有理,所以才 打消辭意,等待調職並非食言」,陳守煌顧全了小我,卻罔顧了大我的「司法」形象,更不應一再自金錢觀點來衡量,在節操上似無一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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