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官、執教、馬總統 |
辭官、執教、馬總統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馬 總統說:「波士頓是他在海外居住過最長的一個地方」,留美時期成立「反共愛國聯盟」,擔任美東區理事,並擔任《波士頓通訊》主編五年,曾以「王紹陵」、 「葉武臺」、「李南僑」等筆名撰寫專論、社論、雜文十餘萬字,批判中共、台獨及海外左派,屢次獲國民黨中央海工會獎勵,總計寫了十餘萬字,選獲中央海工會 獎勵,並常為「中央日報」、「聯合報」、「新聞天地」、國內政論刊物及留學生刊物轉載,1978年夏,以「波士頓通訊」主編身分回國參加「留學生海外問題 研討會」,並膺選為領隊;1950年7月13日,出生于英屬香港九龍區油麻地廣華醫院,是家中五個孩子裡唯一的兒子,在家中排行老四,小名弟弟。
他是一位律師,一位文化人,1974年,取得國民黨中山獎學金赴美國留學,1976年,獲得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同年與大學同學周美青結婚,1980年11月長女馬唯中在美國出生,1981年,獲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81 年 (民國70年),在錢復的推薦下,返回臺灣擔任時任總統蔣經國先生的英文口譯,從而投入政壇,1990年因國民黨發生後蔣經國時代最大政爭,分裂成主流派 與非主流派,動盪的政局,引發了野百合學運,李登輝總統應民意的要求召開國是會議,會中提出總統直選不同版本。
馬 英九是當年國民黨修憲小組的主導人,堅持反對由人民直接選舉,主張維持由國代委任直選, 1992 年3 月,民進黨及無黨籍國代合組「總統直選聯盟」發動419大遊行,上萬群眾走上街頭;1993 年1 月李登輝赴國大臨時會發表國情報告,民進黨提出請聽「台灣人民的聲音」的國是建言,朝野國代爆發激烈的肢體衝突,經過多年努力,最後李登輝做出總統直接民 選的決定,終於在1994 年7 月28 日,通過修憲改為總統直接民選。
1993 年,連戰出任行政院院長,馬英九受邀出任法務部部長,1994年,將「中央肅清煙毒協調督導會報」改組為「中央反毒會報」,壓制毒品供應與需求,1993 年時,社會上時常發生原住民少女遭誘拐賣淫的童妓問題,引起社會震怒,時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在出席反童妓路跑時,宣示有很大的決心消除童妓,1995年時 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此後相關的犯罪率降到原本的1/10以下,終結台灣童妓問題;1996年,誓言大力查賄,半年內,在全台883位縣市 議員中起訴了341位,裡面的國民黨議員跑去告狀,說馬英九「動搖黨本」,在黨內壓力下,6月10日,被調任為政務委員,馬英九查賄肅貪差點剷掉國民黨基 業,最後因此被撤換。
1997 年,連戰內閣飽受白曉燕命案等政治風雨,政務委員馬英九5月8日提出辭官退隱聲明,辭去政務委員,不參選1998年台北市市長選舉,辭官後,向政大提出申 請教職,政大法學院為此召開臨時院務會議通過受理申請,並將申請截止日期延長到五月底,同年8月任政大政治系副教授。 再 度復出,是他感到不在其位豈能變革,「廉政」是他終身願望,2008年成立中央廉政委員會,成員由部會首長及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組成;2011年成立廉政 署;「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自97年8月起實施至103年10月止,經統計「受贈財物」計23萬6,278件、「飲宴應酬」計7萬4,756件、「請託關 說」計11萬3,330件;2009年4月22日增訂「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然立法當時有些折衝,新法實施以來未能顯現成效,民意對此迭有批 評,2011年增訂「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
回 顧1993年,連戰出任行政院院長,馬英九受邀出任法務部部長,在「窮追不捨」罕見「廉政」因此被撤換;2016年「官官相護」無人代表國民黨出線,洪秀 柱挺身而出,面對「奇奇怪怪」而「處變不驚」,她說:「就像唐三藏取經的路,到處都有妖魔鬼怪考驗」,洪秀柱有女版馬英九的影子,希望她能競爭到底有好表 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