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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手記 僑務亮綠燈?記所認識的《歐宏偉、郭大文》
僑務亮綠燈?記所認識的《歐宏偉、郭大文》

*預告:返鄉情切,僑民感謝黃氏宗親會。(敬請垂注)

(圖) 歐宏偉與劉志攻端午送糉。(資料圖片)

「海外華文媒體」返台採訪520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大會,在23日拜會「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時,回答媒體提問他表示:「台灣已歷經3次政黨輪替,相信大家會用成熟穩定平常心看待,支持自由民主的信念,是讓海外僑胞不分藍綠、團結和諧的基礎,僑委會尊重僑界的多元性,也期待大家都能彼此包容尊重。」

僑務亮綠燈?記所認識的《歐宏偉、郭大文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心地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這首詩是歐宏偉當年奉調返台,在歡送晚宴上送給紐英崙僑界的,他的註解是:「手把青秧插滿田」說明身為一個僑務工作者,必須努力耕耘,以勤補拙,對於僑社聯繫、華僑文教及僑商輔導等僑務工作,必須勤奮付出,以誠信待人,為國家做事。「低頭便見水中天」指出,僑務工作著重紮根工作,行事低調,但是在工作時,仍可見到更高更遠的全貌,特別是有很多機會,可以感受及濡沐許多傑出僑領出眾的風采。

「心地清淨方為道」恰似僑務工作者秉持行政中立之立場、依法行政之原則,不分地域、不分黨派,只要是支持中華民國、熱愛台灣的僑胞,都是我們服務的對象。「退步原來是向前」這是我現在的心情寫照。要離開大家、離開波士頓這個美麗的城市,難免有著感傷與不捨;而要回到離鄉四年的台灣,更有著近鄉情怯的複雜感覺,但是我認為,奉調返國並不代表和大家長久的分離,而是轉換為另一種形式的資源擴張與向心力的凝聚,我也會永遠和大家一起向前邁進。(2001年至2005年,曾擔任波士頓僑教中心主任的歐宏偉7月重執掌僑教中心。)

重翻資料文章,歐宏偉與劉志攻、楊國棟兩位駐波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共事過,當年有40多個僑界團體代表400多人出席了宴會;「紐英崙中華總會」主席陳毓禮說:「4年前,以他的年紀做主任似乎太年輕了,4年來,他變得成熟穩重,處事幹練。」當年35歲的歐宏偉第一次奉派出外的地方便是波士頓,並在此第一次當爸爸,而長久以來在中國城華經會大厦的「僑教中心」,也在他任內搬離去了郊區。

歐宏偉,台灣台北縣人,1965年出生,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學士,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科員、內政部科員、僑務委員會專員、台北市家庭扶助中心社工員、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督導;波士頓僑教中心主任,舊金山灣區僑教中心副主任、多倫多僑教中心主任,現為僑委會副委員長呂元榮的機要秘書。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陳家驊發出電郵,通知社區,於6月26日下午6時,假座華埠「龍鳳酒樓」聯合全僑歡送僑教中心郭大文主任囘國,及歡迎歐宏偉主任重掌僑教中心;餐費每桌325元;報者請聯絡「中華公所」鄺坤珍 617-542-2574或「僑教中心」張小慧 617-965-8801,或「中華總㑹」余麗媖 617-938-8688 (敬請踴躍參加) 。

每一次按時更派外駐人員,離情依依總難免,大家一起合作、一起工作、點點滴滴、經歷許多,3年6個月郭大文結識了許多僑胞朋友;他為這個社區「辦好」最有意義的一件事:《協助「圓夢」紐英崙中華公所「重開」華人圖書館》;News Chinatown挑選這篇文章和一些有代表性的照片,表達我們對他的敬意,並送上祝福。

(圖) 郭主任努力推動令「中華公所」成立了圖書館。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爭取「華人圖書館」重返中國城;是有兩個版本,一個是50多年前,因興建大同村而拆遷了的華人圖書館;一個是隨「僑教中心」遷離中國城,也消失了的圖書館。兩者不相同的地方,前者需要波士頓市府,「還給」中國城一個與其他社區同等俱水準完善的社區圖書館;而郭主任努力推動令「中華公所」成立的圖書館,是為中國城一些朋友增多一個聚腳點,看看報、看看電視,借書、借CD、借DVD,更重要的也是「僑教中心」還給「中國城」一個原本在夏利臣街65號6樓,附設在當時僑教中心的圖書館。

需求也經過多年爭取?從歐宏偉任主任時遷走,經過葛家榮、黃正杰、簡許邦至郭大文,終有了結果,前時副委員長呂元榮來波士頓,宣佈同意在「紐英崙中華公所增設華人圖書館」;僑委會每月津貼 $500元租金;一直為此事奔走的僑務委員馬滌凡,跟進事件新方案,資金來源並獲得「社區捐助」而達成,目前在運作中。

(圖) 520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大會,僑教中心慶祝會。


(圖) 每年美國退伍軍人在波士頓遊行,郭主任歡欣地與本地榮光聯誼會同行。


(圖) 籌辦盛大台灣日。


(圖) 活動:出席本地書畫攝名家展。


(圖) 活動:校界。


(圖) 活動:接辦台灣每年同性質之海外表演團體。

有關僑務委員會歷史

簡稱僑委會:是中華民國有關僑民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設立於1926年,原先隸屬於國民政府,1932年才改隸屬行政院;僑務工作隨著國家情勢及海外僑社的演變,不斷地調整、創新,並服務廣及海外各地的海外華僑。

1926年10月設立「僑務委員會」,隸屬於國民政府;1931年12月制定公布《僑務委員會組織法》,改隸於行政院,會內設秘書、僑民管理、僑民教育三處,及文書、事務、僑民指導、移民、教育指導、文化事業等六科;並於隔年4月,僑務委員會正式成立,首任委員長陳樹人為嶺南畫派開基始祖之一;1940年創設「僑民教育函授學校」(今中華函授學校),採通訊方式,提供華僑進修機會;1941年4月成立「華僑通訊社」,用以加強海外文宣工作及發布通訊稿報導僑務新聞與國內消息;1946年12月,國民大會制定頒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將僑務列入「基本國策」,明訂應扶助並保護僑居國外之國民經濟事業發展;1981年12月,《僑務委員會組織法》修正,增設副首長由原定二人修訂為二或三人;1985年3月於美國舊金山成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後,陸續在美國、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亞、菲律賓及泰國等國家成立17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2011年9月,配合行政院組織整併,修正《僑務委員會組織法》,副委員長修訂為2人,1位為政務副委員長、1位為常務副委員長;會內設綜合規劃、僑民、僑教、僑商、僑生五處,秘書、人事、政風、主計、資訊五室,及華僑通訊社、法規會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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