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碰「一國兩制」底線 |
觸碰「一國兩制」底線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爭取自由民主,爭取為民請命,並非單憑「自我意識」為出發點,過了火位「引火焚身」,一天一地何其差異?香港的回歸是歷史的事實,「一國兩制」政策的存在亦經過稠密推情準理制度化;「認識、演譯、註解」一國兩制政策的存在,不是只持「皮毛之見」就能「強詞奪理」;任何觸碰「一國兩制」底線,引發的後果是可以預見的;什麼是一國兩制呢?什麼是釋法?《基本法》第104條又是什麼?
什麼是一國兩制呢?其意指:「一個國家,兩種制度」(One country, two system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在1980年代為了實現中國統一之目標所提出的憲法原則,最早是為了解決「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至臺灣」後的海峽兩岸關系;蔣經國則以一國良制(One China, Better System)回應鄧小平。
後來相繼適用於過去分別為英國和葡萄牙殖民地、實施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以及澳門地區,將兩地以特別行政區的方式列為特別行政區;其中鄧小平主張在實現中國和平統一時,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代表一個中國,並且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多次對外表達自身對於香港、澳門主權政策的主張,並且要求與其有所外交互動的國家,應該要認識到「一國兩制」政策的存在。
在「一國兩制」方針中包括香港、澳門,得以保留資本主義經濟和社會政治制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則繼續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根據該原則,香港、澳門可以繼續擁有自己的政治制度、法律體系、經濟政策、金融事務以及對外關係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