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定義:中華的「官」咒 |
法律的定義:中華的「官」咒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法律(Law)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但法律在如此若干年中,又是否真正地如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當法律被「濫」用,被某些人利用去阻止一些正常的運作的時候,去令人面對什麼是有口難言的同時,法律給予的一份感覺便是,找尋「法律」真實的一面,是無數金錢的堆積。
CCBA 紐英崙中華公所,在過去了的20年當中,有過無數的官司,像大海巨浪,「捲土重來」一次又一次,事過境遷為的是什麼?CCBA 的修章,本是要配合這個組織可以「晉升」到一個更高層次更完善的體系,為中國城帶動更多實質的美好將來。
11月28號的CCBA之夜,是否又是一個「和氣致祥」的一夜?在這個會議之前,不少有電郵的董事,均亦收到了「更」新的律司信;其中問與答的重心都足以影響2018-2019這一屆的選情;作為媒體必須「面對」一樁新聞的進展,作為社區的一份子,總是期待我們的社區可以共融和諧。
人生是什麽?「人生如舞臺,如果單單敍述一件事情,就無法打動人心,所以必須生動活潑的把事實編造成一種喜劇的形態,也就是以喜劇的手法來處理人生,使周圍洋溢著歡欣鼓舞的氣氛」,套用作者海明威的一句話:「只要不計較得失,人生還有什麼不能想法子克服?」人生最終的價值在於覺醒和思考的,而不只在於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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