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号外
news menu leftnews menu right
廣告看板
廣告看板
大小姐手記 馬英九被《追殺》民進黨如願了嗎?
馬英九被《追殺》民進黨如願了嗎?

羅智強在社交網站表示:真正的貪官污吏們『高踞廟堂』,而最清廉的馬英九,卻遭判刑;『臺灣啊!悲哀啊!』

馬英九被《追殺》民進黨如願了嗎?

(News Chinatown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陳水扁是什麼人?』1979年底的美麗島事件是陳水扁踏入臺灣政壇的源起;1998年臺北市長選舉落敗之後,同年底入總統府晉見總統李登輝,李登輝公開推薦一篇《從摩西到約書亞》的文章給陳水扁,引發輿論對「誰是李登輝的約書亞」的廣泛討論;1999年陳水扁出訪外國進行「學習之旅」,並出版《臺灣之子》自傳書為其參選2000年總統大選鋪路;陳水扁於5月20日就任第10任總統,實現中華民國首次政黨輪替及政權和平轉移;2006年被人揭發涉嫌洗黑錢和貪污,引發紅衫軍倒扁;2008年,陳水扁在卸任總統職務一小時後,就因國務機要費案遭到檢調機關偵辦,此後官司纏身;同年11月12日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成為中華民國歷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總統;陳水扁及其家族洗錢案事件,網路版上「記憶猶新」在此無需重複。

 

據臺灣《中央社》《聯合報》等臺媒報導,臺北地檢署起訴指控,2013年8月31日,馬英九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報告泄露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馬英九辦公室副祕書長羅智強兩人,並指示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於9月4日向江宜樺與羅智強報告,進而引發馬英九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政治鬥爭。

馬英九卸任後免除「刑事豁免權」,臺北地檢署2016年12月啓動偵查,2017年3月14日依涉「刑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馬英九;2017年8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爲馬英九是依法行使專屬領導人的「院際調解權」阻卻違法,至於教唆泄密的指控則罪證不足,判決馬英九無罪,臺北地檢署不服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15日撤銷一審判決,認爲馬英九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新臺幣計算。

看了,真的很難過,「臺灣」的法治去了那?蔡英文不單不會治國,連治家也不會,她單身一人,何來「興家治國平天下」的本領?她唯一的「知音」是收養「蔡想想」這隻貓,是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在花蓮縣秀林鄉勘查「蘇拉颱風災情」,在和平車站前泥濘路上發現時撿到的「災貓」,蔡英文曾在自傳中透露,從小就愛貓,整天和貓咪形影不離,連睡覺都睡在一起;祝願這隻「災貓」不會轉頭咬她。

一向以潔身自好、奉公守法形象示人的馬英九究竟犯了什麼罪?泄了什麼密?對於二審判決,馬英九出面迴應稱,「這是一個憲法訴訟,攸關領導人職權行使,我一定會上訴!」

(註) 據臺灣的審判是「三審定讞」,每一審的法官都是抽籤決定的,同一個案子的三次審判不是同一組、同一個法官來判決;一審時,這組法官認爲不違法;二審,換了另一組法官,這組法官可能本身親民進黨,或是見風使舵想要討好民進黨,亦或是受到民進黨施加的壓力,各種因素都可能,所以判決發生了變化;馬英九已經決定上訴,那麼三審如何判決纔是最關鍵的。

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廣播稱量刑合理

(中央社)法務部長邱太三15日,應邀接受廣播節目專訪,主持人黃光芹詢問邱太三關於馬英九今天遭判刑的看法等問題,邱太三表示,毫無問題,在個案中所有司法人員不得向非法定職務內的人泄漏,但總統到底有無聽的權力,或者是能不能去聽,坦白說這在法律上是模糊的,而去講的人是違反法律;邱太三接著說,總統聽,大概沒有人會認爲總統犯法,但能否指示(教唆)司法人員再去向其他不應該的人泄漏,這纔是案件關鍵所在。

黃光芹問馬英九遭判刑4個月的輕重看法;邱太三指出,泄漏國防以外機密,本來就不是重罪,是一個輕罪,他覺得量刑上算還好、合理;黃光芹在節目中也舉「卸任總統李登輝、陳水扁曾陷入官司,再到今天馬英九遭高院判刑」,並指以馬英九的政治性格,是無法容忍的;邱太三指出:「這種事的發生是國家的不幸,這也提醒擁有權力的人要小心謹慎。」

 
廣告看板

登錄









Supported By J&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XHTML and C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