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三中案、馬英九與郭家兄弟 |
馬英九說,外界說因他關前總統陳水扁,所以也要被關,事實是扁任總統時,檢察官就開始辦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扁妻吳淑珍2006年11月2日就被起訴,他當時還是臺北市長;陳水扁因有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2008年卸任才被追訴,「不是我關他的」;馬英九認爲,從查黑中心到特偵組總讓外界覺得很奇怪,好像每個做完總統的,都要遭遇這個命運,他不希望這樣繼續下去,希望趕快把事實澄清。
黨產、三中案、馬英九與郭家兄弟
(News Chinatown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民進黨」無視於台灣的民生如何地「陷入絕境」,蔡英文政府重要針對的是咬著「國民黨」黨產不放;馬英九因出售三中(中視、中影、中廣)案遭北檢起訴;而三中其一的「中視」是賣了給郭臺銘的弟弟郭台強;在如此「敏感」時刻,郭臺銘在7月初申報質押850張鴻海股票,以目前股價計算,價值超過6,800萬元,爲支持馬英九籌設「財團法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大家會甚樣看「三中案」?
「三中案」發生在民國94、95年民進黨執政期間,歷經三任檢察總長,高檢署查黑中心、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5位檢察官,從民國95年11月起長達八年深入調查,傳訊近百人次,調閱大量資料,最後確認沒有涉嫌犯罪的具體事證,也沒有賤賣黨產,因此在民國103年7月簽結,8月4日發佈新聞稿。(*現再捲土重來;是否如馬英九說,外界說因他關前總統陳水扁,所以也要被關?)「黨產」是什麽?「三中案」又是什麽?
《引用(維基百科)稱:中國國民黨黨產爭議,指自1945年8月15日日本撤台後,中國國民黨在專政的威權體制時期,在臺灣及海外累積龐大黨產所引發之爭議:來源主要包括遷台資產;接收日產;國庫輸送;以侵佔;徵收、轉帳撥用;賤價收購等手段;將國家資產或私有財產轉成黨產;及經營特權黨營事業等等;國民黨黨產的正當性長期以來備受爭議,前臺灣省政府主席吳國楨1954年2月寫了一封信給國民大會,痛陳政府六大缺失,第一條是:「一黨專政,國民黨之經費,非由黨員之捐助,乃係政府,即國民之負擔,這種國庫通黨庫做法,除共產極權國家外,實為今古所無。」1958年的《自由中國》雜誌也出現批評的聲浪,但由於國民黨一黨專政時期多與中國內戰、國際冷戰時期重疊,因此也出現國民黨應政府要求在臺灣、中國大陸、及海外以較不敏感的民間團體身分代政府進行外僑服務、情報蒐集等任務,部分黨產也因政府交待任務而取得,且政府常以資金外放式間接資助,加上國民黨原有資金,使得國民黨黨產歸屬更加難以釐清,2018年7月,國民黨更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申索在中國大陸的遺留、已被中共政權沒收的龐大黨產,涉及兩岸關係更為複雜。》
至於「三中案」三中指:「中視、中影、中廣股權」與舊黨部大樓;馬英九因擔任國民黨主席任內處理「三中案」,日前遭北檢起訴,根據北檢聲稱,在「三中交易案」及國民黨黨部大樓交易案中,共造成國民黨72億9174萬多(新臺幣,下同)的積極與消極損害。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央電影公司,過去與中國電視公司、中國廣播公司合稱「三中」,原皆為中國國民黨經營的媒體事業,2005年起配合中華民國政府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而民營化,現任董事長郭台強於2009年接手經營後,中影開始恢復電影拍攝計劃。(*中影成立於1954年9月1日,半世紀以來走過「健康寫實主義」到「台灣新電影」的發展目標;迄今製作之劇情片有230多部,培植了李安、侯孝賢、蔡明亮及楊德昌等知名電影導演,成為大多數台灣人的歷史記憶的一部分;其中,深獲國際好評的有《喜宴》、《飲食男女》、《愛情萬歲》、《恐怖份子》等。)
(註:郭台強,台灣企業家,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大弟,曾任中華民國工商建設研究會理事長,2014年獲第十四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早年在臺大夜校攻讀法律係) 翻查台媒早年報導稱,脫離「霸氣管理風格」的哥哥郭臺銘⾃立⾨⼾的「溫柔巨⼈」郭台強,不必鐵⾎也能成就霸業;當台灣⾸富郭臺銘正在為富⼠康深圳廠跳樓事件焦頭爛額,為了鴻海八⼗萬名員⼯的未來苦思對策之際;在台北這⼀頭,⾼頭⼤⾺、滿臉微笑的正崴董事⻑郭台強,2007入主中影後⾼興地宣布,將掏錢投資「海⾓七號」導演魏德聖的新作《賽德克.巴萊》,讓缺錢的魏德聖感動得眼⾓泛出淚光!電影《賽德克.巴萊》的首映會上,搶在監製吳宇森前頭第一個上台的,是片子最大贊助商,大手筆資助劇組三億五千萬元,適時化解了這部電影的資金缺口困境,讓郭台強被主持人譽為是該片的「大天使」,也讓這個「電子代工A咖」添上一些文化人的細緻光環。)
(中央社台北18日電)馬英九表示,「三中案」發生在民國94、95年民進黨執政期間,早已歷經三任檢察總長,高檢署查黑中心、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5位檢察官,從95年11月起長達八年的深入調查,傳訊近百人次,調閱大量資料,最後確認沒有涉嫌犯罪的具體事證,也沒有賤賣黨產,因此在103年7月簽結,8月4日發布新聞稿。
馬英九表示,94年的時空環境,當時「廣電法」規定,黨政軍必須在12月26日前退出媒體,但民進黨政府用各種手段,全力嚇阻潛在的買家,因此很少買家願意跟國民黨洽談,「在這樣艱難環境下,我仍極力維護國民黨合法權益,要求必須以合法及合理價格出售黨產」;他說,13年前的國民黨,一個社團法人,依據廣電法合法的交易,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105年執政後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他出售「未來應依法還給國家的準國家資產」,這實在令人錯愕?
馬英九說,國民黨不是企業,在當時是一個追求重新執政的政黨,當時,國民黨也已召開中常會,核備黨產處理過程,今年1月,中常會也確認國民黨權益沒有受損,為何北檢不理會這些發展,還要強行起訴?我想答案很清楚了;他說,北檢動用空前司法資源,查了好幾年,證明他沒有從黨產拿一毛錢進自己的口袋,也沒有收取任何買家的一毛錢,負責執行交易的張哲琛等人也都沒有收錢,三中交易的所得款項也都用於黨務及人事精簡,這一切都攤在陽光下;此外,他提及一件小插曲,去年11月27日北檢偵訊他14個半小時,告訴他,檢方查到張哲琛收了余建新放在水果禮盒內的500萬元現款,「檢察官卻沒有告訴我,張哲琛在發現後,立刻照相存證,將原件退還」,而只是問他有沒有收余建新的錢或貴重禮物,在起訴書中,檢方不但不肯定張哲琛的誠實,反而說張哲琛是「唯恐東窗事發」才退還禮物;馬英九認為,這個小插曲,反映檢察官辦案態度的偏頗,「是我不相信他們會依法公平辦案的原因,也是我告發本案檢察官對特定媒體洩漏只有檢察官才知道的偵查機密的原因」。北檢這樣毫不自我檢討的心態,怎麼得到人民的信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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