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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手記 中華民國政府與國民黨共資創「華航」
中華民國政府與國民黨共資創「華航」

中華民國政府國民黨共資創「華航」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在生活指數高漲、工潮不斷,按香港大公報導,「華航」機師罷工事件9日進入第二天,台「交通部」當日下午3時邀集勞資雙方到談判桌協商,約400位機師加入罷工行列,佔全體機師近三成;台「交通部」9日晚間表示,勞資座談前,華航依工會代表請求,先就暫時停止僱傭關係說法澄清,僅於罷工期間暫時停止薪資、外站住宿、交通費及相關福利事項等相關給付,罷工成員與華航間的僱傭關係依法存續。

座談會前,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先在松山機場召開記者會,稱從8日開始罷工到目前為止,已收到400份檢定證,代表目前至少有400名機師加入罷工,李信燕表示,工會提出5大訴求,其中包含工會5大訴求:(1)改善疲勞航班;(2)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3)保障台灣機師工作權;(4)撤換破壞勞資關係的不稱職主管;(5)比照長榮航空保障第13個月全薪,並納入團體協約,只限工會會員享有,華航先通過第一項後,雙方才可進行後續協商;按華航於官網公布資料顯示,拉鋸近7小時仍未能就改善「疲勞航班」議題全面達成共識,雙方決定帶回研究擇期再議,工會罷工繼續進行。

「相逢自是有緣、華航以客為尊」這是中華航空(China Airlines)的宣傳口號;「華航」在1959年由中華民國政府為首出資創辦,目前以間接持股方式擁有多數股權,華航是台灣航空業共享代碼合作的先驅業者,目前與22家國際航空業者合作經營多條共享代碼航線,為了使航網效益極大化,華航於2011年9月28日加入天合聯盟,是首間加入國際航空聯盟的中華民國籍航空公司。

(歷史回顧) :1949年第二次國共內戰末期,因中華民國國軍不敵解放軍而戰敗,中華民國政府撤退遷移至台灣後,兩航事件使得民航空運公司,獨佔中華民國的民用航空事業,中華民國政府因而意識到需要開設一間,不受外國勢力介入及「中華民國政府」能自主運用管理的本國籍航空,來協助中華民國重新成長。

「華航」1959年9月7日成立,在時任中華民國空軍副總司令徐煥昇與中華民國交通部的大力主導下,由「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國民黨」共同出資,於同年12月16日成功首航,註冊資本額為新台幣30萬元;華航最早以兩架PBY-5B水陸兩用機營運,首班航線為台北─日月潭包機,營運初期項目多半為軍事活動。

1961年還曾至寮國代行戰地運補工作,1962年向危險的軍方任務告別,同時開啟民用航空客運服務,1962年10月開設台北飛花蓮的航班,成為華航的第一條定期國內航線,同年,中華民國空軍為了不直接參加越戰,而以華航名義支援美軍,為美軍執行運補和後送的任務,應美國和軍方的要求,華航於1966年開航台北到越南西貢(今胡志明市)的唯一一趟軍包機航線;這條航線在1966年10月31日轉為客運航線,成為華航第一條定期國際航線,1967年10月5日,增闢至新加坡、曼谷、馬尼拉及漢城(現名首爾)4條國際航線。(歷史回顧部份資料參考維基百科)

1970年代華航由「軍方航空公司」正式轉為「民用航空公司」新購入兩架波音707客機,首航台北經東京至舊金山航線;1975年5月與1977年4月分別引進波音747-100與波音747SP,成為亞洲地區少數早期取得波音747機隊的航空公司;1980年代起,開始擴張並轉型為客貨運並行發展之航空公司,隨著航空事業的發展,並陸續汰換第一代的噴射機隊,改為以波音747-200、麥道MD-11、以及空中巴士A300-B4系列客機為主;1983年,開辦歐洲之盧森堡貨運航線,使其航點往歐洲地區擴張;華航27位股東(多為政府單位)於1988年捐出股權,成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簡稱航發會),為中華民國交通部監管之財團法人機構,迄今仍是華航的最大股東,1993年2月26日,華航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隨著兩岸通商日益頻繁,中華民國政府於2003年春節首次開放中華民國籍航空公司,技術性由台灣經香港上空不須落地直飛中國大陸,中華航空和其他5間中華民國籍航空均參與執行首次春節台商包機任務,為中斷了54年的海峽兩岸正式通航展開新里程碑;華航「CI585」成為首架降落在上海浦東機場的國籍航空班機,2005年至今,華航亦有參與執行台商包機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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