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兩點間移動:訴前時信苦主前路 |
僑社新聞 |
週一, 13 二月 2012 21:48 |
說明:工人11號上午11時在摩頓市遊行抗議。(前進會提供) 美國破產法《害》勞工被剝削 前進會助工友追討前千禧幼兒園老板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新接任摩頓市的市長 Gray Christenson,除了經常『越市』到波士頓參加華人活動,尤其近兩月接二連三的春宴,學懂兩句恭喜『發』財、利是『豆』來』;更要清楚認識到,波士頓有一個『硬而有力』的組織『華人前進會』為工人追討權益;因前千禧幼兒園老板黃文靜欠下16名工人五萬八元工資,華人前進會工人組織成員余翠鳳及劉健儀為工人進行支持簽名行動,並在其摩頓市『變身』式Superstar幼兒園遊行以示抗議。 摩頓市的市長 Gray Christenson亦要着手去了解此一事項。 資料來源指出: 『前千禧幼兒園老板黃文靜欠下16名工人五萬八元工資,在2011年三月千禧老板黃文靜在沒有通知工人下突然把三間幼兒園閉門,她也沒有通知工人她申請破產,她藉破產法保障自己,把工人工資一畢勾銷。 其實位于唐人街兩間和摩頓共三間幼兒園是賺到錢,只是不發工資給工人,把錢投資在其他生意,當日工人相信老板有錢,便會發工資給她們,所以繼續為她打工, 已一年,工人工資不但沒有解決,家長們的按金也沒有發放。 最近發現黃文靜在去年5月收到超過三萬元的保險賠償金,但她沒有發放工資和沒有上報給破產法庭,黃文靜的破產案尚未批準還在等候,現在Superstar幼兒園是千禧幼兒園舊址重開,它的管理層是黃文靜的姐妹和大兒子。』 美國破產法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de/American Bankruptcy Act) 美國任何一部法律的產生首先由美國國會議員提出法案,當這個法案獲得國會通過後,將被提交給美國總統給予批准,一旦該法案被總統批准,就成為法律(Act)。 當一部法律通過後,國會眾議院就把法律的內容公佈在美國法典上,《美國法典》是美國全部聯邦法律的官方彙編和法典化;1926年美國人將建國二百多年以來國會制定的所有立法(除獨立宣言、聯邦條例和聯邦憲法外)加以整理編纂,按50個項目系統地分類編排,命名為《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縮寫U.S.C.),首次以15捲的篇幅發表,這是第一版《美國法典》;1964年又出版了修訂版,以後每年還出增刊。 《美國法典》是美國全部聯邦法律的官方彙編和法典化,早期對美國國會法律的法典化都由私人機構進行,1874年1月22日,美國國會開始進行官方法典化活動。 它最大的弊端為讓體質不良的公司有機會(藉口)不去自發且快速的改善自己本身的缺失,像美國航空公司竟然有一半以上由美國的破產法所保護;亦有導『美國破產法』偏幫了東主而剝削了勞工階層。 說明:麥家威眾議員出席會議後在中華禮堂接受WGHS-TV記者Adam Reills 時回應有關提問,麥家威說:『波士頓市長萬寧路非常關注這件事,而居民也很有耐性。』(攝:徐佩蒂) 生命在兩點間移動:訴前時信苦主前路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人生是否『稱心如意』得視乎,對生活水平之底線劃在那裡!人生又是否『身不由己』?其實在得失兩點之間,也就是得之喜、失之悲裡,堅持、追求一份『稱心如意』的生活素求、生存之望。 追蹤了多天,前時信苦主今後又如何? (1)2012年2月13日,三日前被安排在昆士小學體育館暫住三天的前時信苦主,又要搬離;在中午12時,負責這項行動的有關人員:再一次又一次施行『拒媒體在場之閉門會議。』 News Chinatown於13號11時42分抵達,一群苦主圍上紛紛表達心聲,他們說:『政府提供的收容所,不要太遠,我們都不懂英語,離開中國城不方便,而且上夜班(餐館)回家常2、3點,連地鐵也停駛;亦有感覺食無時、住無址、也不能按時去工作,身心都疲倦萬分…..』 其中一位76歲的婆婆汪玉領,在這大樓中住了十年,她希能政府能出面,替她向申請中的老人居屋請求,讓她老有所安,婆婆來自浙江,和她以上海家鄉話交談汪婆婆以萬分期待的目光望來,媒體又有行能力? (2)前進會的呂嘉媚、鄺寶蓮也來了,她們表示:『屋主該有承擔這件事的責任,並準備了一封信給司徒業主』,更把副本交送 代表屋主的(Margaret Soo Hoo)司徒瑪嘉烈律師、波士頓市長馬寧路、 麥家威眾議員、林乃肯議員、重建局狄舒娜女士、 鄰里服務辦公室、亞美社區發展協會、 波士頓華埠社區中心、波士頓華人布道會、華埠主街、華埠居民會、中華公所、華人前進會、華埠南灣區議會、中華耆英會、 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 也意喻這項事件不再是那33戶人的『私事。』鄺寶蓮替夏里臣街25號住客寫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司徒業主: 我們是波士頓華埠夏里臣街25號的住客,上星期住處被列為危樓,要緊急疏散,被安排到昆士小學體育館暫住,因時間緊迫,我們只取了一些私人用品,也不知何去何從,十分彷徨,兩位老人家因此受不了突如其來的打擊,于星期四晚被送進醫院。 你的代表律師司徒瑪嘉烈告訴我們你不想我們遷出,是消防局要我們撤離危樓,她說可將屋租和押金發還給我們,但被我們拒絕了。 我們不想因而永久遷出,你身為我們的業主,要為這件事負責任,我們要求你儘快親身與我們開會交代事情,包括你何時維修好這樓宇和估計我們何時可遷回,也要為我們儘快安排臨時住所和賠償,直到可遷回為止, 我們很感激波士頓市政府和其他社區機構的幫助,但你都要承擔責任,不可坐視不理。 我們希望可儘快聽到你的好消息,你可透過華人前進會聯絡我們的代表,地址是:波士頓雅樹街28號,電話 617-357-4499。 祝身體健康! 夏里臣街25號住客上 2012年2月13日』 (3)波士頓市長馬寧路、麥家威眾議員、林乃肯議員、重建局狄舒娜女士、 鄰里服務辦公室、亞美社區發展協會、 波士頓華埠社區中心、波士頓華人布道會、華埠主街、華埠居民會、 中華公所、華人前進會、華埠南灣區議會、 中華耆英會、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均有派員出席。 麥家威眾議員出席會議後在中華禮堂接受WGHS-TV(第二公眾電視台)記者Adam Reills 時回應有關提問,麥家威說: 『在剛過去的星期六晚我參加了會議,波士頓市長馬寧路非常關注這件事,而居民也很有耐性,今早13號末來前,我亦聯絡到屋主律師,她表示買入來之後,屋主並無對大樓做過任何與結構有關的更改。』 回應記者Adam提及,Downtown是否有不少類同的老危度房屋? 麥家威細嚼慢嚥後表示:『麻省是個舊城市,而市政府各部門都絕不疏職。』 (4) 13號中午司徒老先生在律師陪同下也來了,年過70的司徒老先生說:『媒體報導,令我深受刺激,受不了……』 (5)最後,各人(單身)均獲得在舊居附近的收容中心居住,亦有被安排到一些低收費的Motel入住,屋主律師願意把租金和押金發還給他們,大家不願意。 (6)市長萬寧路指示:『凡夏里臣街25號住客,其申請有關公屋,因危樓事件均可獲優先處理其申請表格,並會提供簡單必須傢俱。』 (7)身為管理員的至德三德副主席蔡良昌,因不是苦主,不在此保障內,他告知:『其店內客人托改之衣裳,14號早9時可往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