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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社 《慎終追遠,緬懷祖先》之:黃氏歷史
《慎終追遠,緬懷祖先》之:黃氏歷史
僑社新聞
週三, 08 五月 2013 18:56

馬總統稱絕不對菲示弱;政府不會不了了之

(中央社電) 63歲的洪妻洪陳阿崙今天過了心碎母親節,她哭著求總統馬英九要幫家屬討回公道,「還好神明保祐,阮兒及女婿平安回來,不然…」;馬總統今天頂著惡劣海象,親自到小琉球洪石成家中上香致意,他擁著洪陳阿崙及握著洪石成兒子洪育智的手,向家屬保證,政府要替他們討公道,「政府絕對不會不了了之」,一定要菲方道歉、賠償,政府會強化台菲重疊經濟海域護漁,並立即簡化海上緊急通報機制,協助漁民。

馬總統表示,菲律賓駐華代表向家屬致歉,但菲律賓總統府不肯,這種作法他不能接受,因為菲律賓公務船不是執行公務,是違法殺人。

洪石成女兒向馬總統表示,父親20多歲就出海捕魚,現在遭到菲律賓殺害,她希望馬總統為家屬、台灣漁民討公道,要求菲律賓政府道歉,並要求維護漁民的作業安全,希望父親是最後一名犧牲者。

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宣布,馬總統促菲律賓12日凌晨起的在72小時內,為漁船射擊事件道歉、賠償、懲凶和談判漁業協議,否則將採取包括凍結菲勞在內多項抗議措施。

距馬總統宣布通牒不到17個小時,馬拉坎南宮透過副發言人Abigail Valte發表聲明,稱菲方對於「不幸局勢感到衷心的哀傷,我們向死者家屬表示誠摯與深切的同情與慰問之意。」

她並稱,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駐台代表白熙禮已經探視死者家屬,轉達了他的慰問與道歉之意,漁業局編號3001巡邏艇的小隊長已返抵馬尼拉海岸防衛隊總部,他和部屬已被解除職務,調查工作已經開始,菲律賓海岸防衛隊與其他機構保證調查將會「公平、透明與快速」。(13512)

射殺臺灣漁民背後的南中國海之爭

(News Chinatown綜合報導)
臺灣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以機關槍攻擊,鑑識人員清點出彈孔多達52處,造成65歲船員洪石成中槍身亡,家屬在碼頭邊舉行招魂儀式,家屬跪拜泣不成聲;是一個家庭的不幸,在這個不幸的背後又有些什麽的國際海洋之爭?

在面對一條人命的結束,兩岸各有表態:臺北市府指出,原本邀請菲律賓馬尼拉市及奎松市參加今年的端午龍舟賽,但由于菲國公務船槍擊臺灣漁船,將拒絕菲律賓參賽,並全面停止臺北市與菲律賓的城市文化交流;大陸國臺辦發聲明強烈譴責這一野蠻行為,要求菲方盡快徹查,給出交代。

環球時報文章提及:「大陸應就臺船員被殺單獨施壓菲方」何解?

大陸分析人士的第一反應差不多都包含了一個推測,即菲律賓在黃岩島等衝突中懾于中國大陸的強大,被迫克制,于是把憋的氣撒到臺灣頭上,菲律賓通過掃射臺灣漁船顯示自己的意志和決心,強化針對中國大陸的談判地位,維護其國內的士氣。

有道如果臺灣完全依靠一己之力同菲律賓交涉,事情的最終結果只能是不了了之,菲律賓最多給一點補償,這件事對臺漁民必將造成長久心理創傷,影響他們對海上作業安全的預期。

但臺灣當局借大陸之力捍衛漁民利益的可能性很小,馬英九政府很怕對外造成他們與大陸「聯手」維權的印象,他們既怕島內的民進黨說閒話,也怕華盛頓對此不高興。

因此大陸方面既要給馬英九政府留一些面子,也要從中華民族的大義出發,以單獨行動對菲律賓施加強大壓力,只要證實射殺臺漁民是菲律賓海軍幹的,大陸就應加強在與菲爭議海域的軍艦活動,向菲方示威。

中國網提及,菲律賓再次登上了諸多中國報章和門戶網站的頭版,因為她鼓搗的所謂「菲中南海爭議國際仲裁」,以成立仲裁的方式對中國掀起一場缺席的輿論審判。

對此,中國外交部重申中方絕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的立場,批駁了菲方立場和行為方式的自相矛盾,公佈了菲律賓非法侵佔的9個中國南沙島礁名稱,鄭重要求菲方「從中國島礁上撤走一切人員和設施」,同時強調中方堅持按國際法的有關規定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有關精神,通過雙邊談判解決領土和海洋劃界爭議。

中菲之間的最大差別,是大國與小國的差別,一個大國處理重大原則性涉外問題的基本方式,是不會輕易因外部輿論壓力的增長而動搖和改變的。

我們亦可從蘇盈貴的一篇文章,咀嚼出事件根由:

「25年前,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仲裁會議,當時外交部長連戰、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秘書長王志興以及律師兼任仲裁人的我 ,三人與會。

2013年4月底,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庭庭長日本籍的柳井俊二,在菲律賓政府指定德國籍仲裁人沃爾夫.拉吉爾(Rudiger Wolfrum)代表菲律賓政府後,再任命四位仲裁人,組成南海爭端仲裁法庭-主任仲裁人是斯里蘭卡籍克力斯.品托(Chris Pinto),代表中國的波蘭籍仲裁人史丹尼斯羅.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以及代表雙方的法國籍仲裁人吉恩比爾.柯特(Jean-Pierre Cot)、還有荷蘭籍的仲裁人阿弗列.松斯(Alfred Soons)。

一場中國缺席,舉世矚目的國際海洋法強制仲裁程序即將在2013年5月登場, 仲裁法庭由五位仲裁人組成,除雙方當事人各選任一位仲裁人為代表外,更合意其他兩位仲裁人,再由這四位仲裁人共同選任一位主任仲裁人。

2013年初,菲律賓的艾奎諾政府將南海問題提交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庭,一方面是迫使中國接受國際法的遊戲規則,作為聯合國會員國間解決彼此主權爭端的途徑;另一方面也可以說是艾奎諾政權在面對前開醜聞的自清方式。

美國、歐盟、以及東協都傾向支持菲律賓政府以國際仲裁程序處理與中國有關的南海主權爭議;如果這個模式可行,那麼東海的問題,日韓之間的獨島 (或竹島),甚至日俄之間有關日本二戰前的北方四島,還有中日與台灣之間有關釣魚台群島,以及南海中越之間的西沙爭戰……」再度風舉雲搖。

因為中國的拒絕仲裁,國際海洋法庭的日本籍庭長柳井俊二才有權指定其他仲裁人,讓合意仲裁進到強制仲裁的階段,聯合國的仲裁法庭,在北京的拒絕之後,是否對本案仍有管轄權?才能進入實質性的仲裁審理?(2013511)

何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英語: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聯合國曾召開的三次海洋法會議,以及1982年第三次會議所決議的海洋法公約 (LOS)。

「海洋法公約」一般是指1982年的決議條文,此公約對內水、領海、臨接海域、大陸棚、專屬經濟區(亦稱「排他性經濟海域」,簡稱: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對當前全球各處的領海主權爭端、海上天然資源管理、污染處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導和裁決作用。

海洋法公約與相關會議的行政管理為其「秘書處」,設置於聯合國「海洋事務與海洋法總署」(英語:United Nations Division for Ocean Affairs and the Law of the Sea)。

關於海洋法公約的重要性,可以參考韓國與日本關於獨島、竹島的爭議;中國與韓國關於蘇岩、離於島的爭議;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釣魚島(尖閣諸島)的爭議、以及南中國海東南亞國家聯盟多國與中國,東盟內部對多個小島歸屬的爭議,本公約是爭議各方提出論據的重要基礎。

南中國海是多國爭相提出主權管轄,從而充滿潛在危機的地區,需要澄清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宣稱全部南海的權利,而是南海九段線內的部分,汶萊與印尼、泰國與柬埔寨、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印尼等方面也存在爭執。

中國公布其領海基線後,越南與菲律賓更認為受到威脅,例如中國的領海基線在西沙水域,是以28個基點直線連接東島、浪花礁、中建島、北礁、趙述島、北島、中島和南島等,如此一來,西沙領海基線內變成中國內水,中國完全的主權使外國所享有之唯一權利是無害通過權,而外國軍艦通過,必須先得到中方之許可。

但1994年公約獲得足夠國家批准而生效以來,作為主張全部南海權利的中國在1995年東盟外長會議中,由錢其琛宣示,願意依照公約精神與相關國和平解決爭端。

同一年,區域內有極大利益的美國也呼籲各方,依照公約的規定與精神辦事,此後重大爭端有減少趨勢,在2002年東盟十加一高峰會上,中國與東盟十國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準則」,各方呼應公約原則,而最近幾年的情況,似乎顯示公約具有一定的效果,類似早年中越西沙軍事衝突的情況,可能性已經較為降低。

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1956年在日內瓦召開達成領海及毗連區公約;大陸棚公約;捕魚及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該等公約在1958年前後皆已由美國、蘇聯等國家批准生效。)

第二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1960年繼續召開,卻未能達成更新的決議。

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1973年在紐約召開,預備提出一全新條約以涵蓋早前的幾項公約,1982年斷續而漫長的會議,終於以各國代表共識決達成結論,決議出一本整合性的海洋法公約,依規定,公約在1994年第60國簽署後生效,該公約對有關「群島」定義、專屬經濟區、大陸棚、海床資源歸屬、海洋科研以及爭端仲裁等都做了規定。 ( 參考:維基百科 )

《慎終追遠,緬懷祖先》之:黃氏歷史

抱歉因風向問題兩旗均呈反方向,有機會亦有待黃氏提供正面圖更正。(攝:徐佩蒂)

(篇者按:紐英崙黃氏宗親會大樓頂,迎風而吹、星光流動,一面是大家熟識的美國旗、一面是源遠流長黃氏新會旗;黃氏新會旗一個大黃字外,尚有21粒星,代表了《黃氏祖訓》包含的一個故事;這首在中國譜牒學史上頗具盛名之「黃氏祖訓」,又叫「認宗詩」、「遣子詩」、「鐃鈸詩」…等,名稱雖然有些不同,但原則上卻是同一首詩,其種類達大約六十種之多,它很微妙地維繫著族親間的感情,除了此一相當獨特的功能之外,在中國宗族史上稱得上是一首名詩,也是唯獨黃氏族譜才絕無僅有的標記性質作品。

這首在中國譜牒學史上頗具盛名之「黃氏祖訓」,其始作俑者,根據一些黃氏族譜之記載,說是衍自於周朝末年春秋戰國時代楚國令尹(即後來之宰相)春申君黃歇所作的一首「送子行」。

自其後千百年的流傳中,因歷代各派衍先祖為了讓各該派衍後裔,對自身所屬支系能有個據以辨識之憑藉,另行經過一再的各自更改了 其中少許內容字詞,或由於口誤之故,遂致發展成今天各派衍各自擁有,與其他派衍稍有差別的種類,但其內容卻又大同小異的「私記版本」)。

「慎終追遠,緬懷祖先」,黃氏歷史源遠流長,其根源是在四千年前的黃國,(即今河南潢川) 帝舜時東夷部落有一位首領名叫伯益,是顓瑣的後代子孫,因為他幫助大禹治水有功,獲得舜帝賜贏姓,伯益後裔有14分支,即「徐氏,郯氏,莒氏,終黎氏,運奄 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修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趙氏,叫做贏姓14氏」,其中的黃氏是在夏朝得到夏啟王封地建立黃國,以國為姓,歷經夏、商、周三代王朝歷1400多年。

黃氏族譜中之「黃氏祖訓」出現時期:根據一些黃氏族譜之記載,係出於兩漢以前戰國時代楚考烈王時令尹春申君黃歇之手筆《送子行》及根據邵武派黃氏族譜之記載,係出於宋朝初年黃氏大宗祖福建邵武黃峭山手筆之「遣子詩。」

據說黃歇曾經寫了一首詩,名叫《送子行》,可視為最先的《黃氏祖訓》內容如下:「駿馬同堂兮赴異鄉,任從勝地兮立綱常,身居外境兮猶吾境,家住他鄉兮即故鄉;朝夕莫忘兮親命語,晨昏須薦兮祖宗香,根深葉茂兮同庥慶,有志兒女兮當自強。」

宋朝時代 黃峭山公 ,大約公元965年,根據一些族譜記載:黃岳公字峭山,他於乾德三年前往汴京應試,(汴京即今河南開封縣,是宋朝的京城) 高中進士,宋太祖趙匡先後封為江夏太守和工部尚書,後來棄官歸隱40餘年,時見天下大亂,峭山公命兒孫疏散,三妻各留一子奉養,其餘十八子不得留在家中,並將府中所有金銀財富均分,每人駿馬一匹遠走他鄉,收藏族譜,遙接書香,峭山公親手撰寫一首傳家書叫做《認祖詩》希望子孫將來相認,內容如下:「信馬登程往異方,任尋勝地振綱常,足離此境非吾境,身在他鄉即故鄉;早暮莫忘親嘱咐,春秋須薦祖蒸嚐,漫雲富貴由天定,三七男兒當自強。」

另外峭山 公三位夫人即「上官氏」、「吳氏」、「鄭氏」,各吟詩一首為兒子送行,子孫尊稱為三媽太詩:

上官氏夫人詩:「才郎峭老有三妻,官吳鄭氏七子齊,創業興家離祖地,歸來報命省親幃。」

吳 氏夫人詩:「吾年八九難期會,奕葉分支為汝題,倘有富貴與貧賤,相逢須念共根蒂。」

鄭 氏夫人詩:「禱告蒼天往各鄉,官吳鄭氏三七郎,奉奏公命吾兒去,投轍綿綿奕世昌。」

(註) 有一首詩贊曰:「仁楚為相, 封春申君, 禮賢下士,食客三千, 博學多智,善辯見稱,忠誠仁勇,舉世所崇」,上海黃埔港簡稱為申,是紀念黃歇而得名,在上海及其周邊的長江三角洲地區,留下了與春申君黃歇有關的歷史文化遺存,如黃浦江、申江、春申江、黃浦區、春申路、春申村等地名遺跡,均為紀念這位開「申」之祖而命名。

在上海的老城隍廟,現在,在上海松江區新橋鎮春申村,于2003年重新擴建的春申君祠堂,相傳這裏曾是春申君治理黃浦江的指揮所,一組巨大的銅浮雕,栩栩如生地再現了當年黃歇領著當地居民治理、疏通黃浦江的情景,重建的祠堂占地500平方米,為仿古民居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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