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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英倫中華公所 致中華全體董事公函
致中華全體董事公函

紐英崙廣東同鄉總會

致中華全體董事公函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麻省一個世界學府之市,卻在一個華人出入的中華公所,因某些人的『造謠生事』,令一件事變得越瞄越黑,甚至『本末倒置』。

紐英崙廣東同鄉總會致『紐英崙中華公所』全體董事公函中,會是一個『清晰的解碼』,當然總會有人要『掩耳盜鈴』的。

公函內容:

『敬啟者:

2011年9月21日中華公所例會後,於28日凌晨零時十五分,黃納斯偕同柏志剛及身穿華埠治安巡邏隊制服,並報稱其職業為巡邏隊統領之黄國威,到波士頓市A-1區警察局報案,稱在中華公所會議中,被余麗媖在四十五人前歐打(Assault and Battery),警察落案後,於2011年10月4日,向波士頓中區法庭(BMC Central)申請起訴余麗媖,該案於2011年12月2日,由中區法院第一助理秘書裁判官Rosemary T. Carr (First Assistant Clerk-Magistrate)聆審,過程約四十分鐘,其中裁判官曾經感慨的說:(又是黄國威攪事!Michael Wong trouble-maker again)。

聆審終結時,裁判官對黃納斯說:(這件案簡直是廢話!This is non-sense!),並在申請書上註《拒絕起訴。》

9月27日中華公所例會臨散會之前,秩序非常混亂,但是黄國威為始作俑者,大聲臭罵余麗媖(死八婆)及(蠢女人)是有耳共聽;黃納斯在遠處趕過來參加罵陣,並以手指貼余麗媖胸前,余麗媖為了自衛推開其手,是有目其睹,柏志剛在人叢後面高呼(有人打人報差舘、我做證人)推波助瀾、統戰技倆、是眾人皆知。

這件惡人先告狀,無中生有之事,根本就不應該在中華公所發生,亦不應牽涉當事人所屬團體,這件事在刑事方面己經終結,倘若他日當事人民事起訴,亦與當事人所屬團體無關。

因為最近坊間謠言屢屢,特此澄清,並祝安泰

此致

紐英崙中華公所全體董事及其代表之團體會員

紐英崙廣東同鄉總會主席:

雷國輝、蔡倩婷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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