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号外
news menu leftnews menu right
紐英倫中華公所 中華公所執行董事群《無知兼自大》
中華公所執行董事群《無知兼自大》

中國城高懸「禮義廉恥」下的屈招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月有圓缺、人心會變」;所以就算以前某某人是某某人栽培出來的;一個「反轉豬肚」又點?日前,和前輩談到「紐英崙中華公所」接二連三使出的花招,招招令人「目不暇給」,真的是青出於藍。

有人指責有幾「賤」就幾「賤」;有幾「絕」就幾「絕」;中國人有句話,一個銅板兩面看,如此一來,公有公理、婆有婆理之餘,最弊的重係,在中國城高懸「禮義廉恥」四字牌樓底下,經常「無的放矢」陷人、屈人之事層出不窮;點算?

有前輩反問,點解有人「恩將仇報」?點解有人「與虎謀皮」?點解有人「反目成仇」?點解有人「無情無羲」?道理只有一個「財迷心竅、權慾薰心」!

「屈打成招」是古代官場毒計;時代不同,亦一樣有人「借用公堂、屈人誣告」;中國城內第一個被「屈」的是余麗媖、第二個被「屈」的是本人徐佩蒂;一個是中國城資深僑團中人,一個是資深媒體;弊就弊在「資深」兩字;前者被「屈」在「紐英崙中華公所」開董事局會議時,在40多董事前打人;後者更是被英文秘書自寫與原作人,全然不同文章去法庭「誣告」。

試問「紐英崙中華公所」章程何在?美國波士頓的唐人街還有沒有法理公義?「狼子野心」之輩橫行,何以「中華公所」董事局大部份人「隔岸觀火」?余麗媖、徐佩蒂之後,被屈的又是那一位?

本人再一次聲明「誣告」事件,8月28號聆審法官並未准「陳國華用徹銷此字」法官表示「文件証據不足,不成案,到我處巳不接受,你(Simon Chan)自行簽字在此不成案文件上,表示你明白此一為不被接受的案件。」

各董事請重溫以下文字,了解今日的中華公所

包拯升堂 鍾魁捉妖?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包拯升堂 鍾魁捉妖」是中國民間兩個典故;「斷章取義」編寫「紐英崙中華公所」CCBA炸彈驚魂,「邀」傳媒人「較」量公堂的中華公所英文秘書陳國華,以(Federal Court Interpreter)法庭認可翻譯員,經常出入法庭,他如何去註解「包拯升堂 鍾魁捉妖」是後話;更重要的倒還是,在CCBA董事局開會中他的解釋,我只是以個人名義去控訴,不知點解被填寫了「CCBA」?

1月5號在A-1警察局是「不明不白」被填上;4月27號又再次在法院又「不明不白」地被填上CCBA;是波士頓公職人員水準有問題,還是陳國華在費神C-Mart事件上「心力交瘁」下,連自己也在所謂「不明不白」下,簽署下自己個名字?以 (Federal Court Interpreter) 法庭認可翻譯員,卻未能清楚審閱文件,而簽署文件,實令人費解。

「個人」的行為,是由個人去負責,是一個有承擔責任的行為,一如中華主席黃光野,在陳國華聲指他一月份已知曉,仍笑容可掬面對大眾;從一個「不可思議」的兩次「不明不白」中,從個人行動演變到成為「一個團體的承擔」,在「差強人意、差一點兒、差之千里」的過程中,陳國華「無庸置疑」亦為CCBA伏下「炸彈」。

 

從單一至眾生,CCBA 一向自視是僑社「龍頭大佬」,這枚新「炸彈」的威力,足以令旗下隸屬之老牌社團:

「波城洪門致公堂」、「波城安良工商會」、「中國國民黨」、「婦女新運會」、「華裔退伍軍人會」、「華埠青年會」、「華經會」、「僑聲音樂社」、「海僑聯誼會」、「藝聯慈善社」、「美東國術聯誼會」、「榮光聯誼會」、「大同村聯誼會」、「紐英崙廣東同鄉會」、「世界廣東同鄉會」、「港澳之友」。

歷史悠久之姓氏團體:「黃氏宗親會」、「至孝篤親公所」、「李氏公所」、「伍胥山公所」、「余風采堂」、「阮氏公所」、「龍岡親義公所」、「朱沛國堂」、「鳳倫公所」、「梁氏宗親會」、「溯源公所」、「梅氏公所」、「至德三德公所」、「台山聯誼會」、「三益公所」「昭倫公所」、「甄氏公所」。

這批社團及姓氏團體無端端被蒙在鼓裡,成了刑事控訴中一份子,一個有承擔責任的行為者,何以能在未徵詢上述會員同意下,自以為事地作出行動,而事後又不動聲色?

「誠實可靠」這四個字,是做人基本守則;從這次事件中分析,有欠「誠實可靠」的英文秘書陳國華,在CCBA中不獲一丁點的處罰,主席更給予機會讓他在40多董事面前「狡辯自保」,主席黃光野、其團隊財政黃立輝、中文秘書翁宇才、核數李潔英更三緘其口;大部份董事更不表態;換言之,在另一個未可預計的未來,誰又可保証,日後英文秘書陳國華又會為CCBA攪出些什麼花招?

在董事局會議中,陳國華講過一句話,又唔係細路,成日要咬住個奶咀事事問;為此,身為物業小組召集人的陳國華,在曾服務平價超市豐厚經驗下,在C-Mart續簽租約事誼上發揮淋漓盡致。

主席黃光野表示C-Mart的合同,有六點補充,對方接納三點,包括其中把保險金從100萬加至300萬;如無意外,6月4日便由我簽署(後改為5號);被問及其他改了什麼?

無回應?

追問下,黃光野帶笑道:「佢地係你地選出來,你他都唔信任他們」?

信任是一件事、程序又是一件事,CCBA的董事才是最高決策者,被選之執行董事是負責執行,各小組是協助推動,最後仍需返回CCBA董事局拍板通過。

曾有執行董事無意中漏了一句:

「黃國威是上一個不懂英語朝代裡最後的一位主席;新一輩位位英語了得,不必再有盲公竹」。

「時代精神」是推動社會特飛猛進,而非「目中無人」,架空董事局,家有家規,國有國法,當然幾十歲人又點可以咬住奶咀事事問?人格站立據點是「按規而行」。

CCBA是501-C3公益團體,而非主席私人企業,可自說自話;黃光野對陳國華誣告事件要「輕描淡寫」Close File 封口,大家又點睇。

從聯合報、馬英九《丁字褲或西裝》論

反觀中華公所執行董事群《無知兼自大》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天秤」颱風重創蘭嶼,馬英九近日前往蘭嶼勘災,並針對《聯合報》社論提出的《丁字褲或西裝,蘭嶼重建的思考》表示,從長遠發展來看,蘭嶼的重建可以採「外面穿西裝,裏面穿丁字褲」,在傳統與現代化之間找到平衡點。

馬英九此話一出,便有網友在拍賣網站上推出「最新流行amani西裝+原味丁字褲」,直接購買價9,999,999元(新臺幣),甚至還拿馬英九出席活動的照片惡搞,稱這是「國王新衣」、「2012鬼月最新版本絕無僅有」。」

從以上一則文字中,令海外廣大民眾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民主加深了認識」;媒體能做到「大膽直言、針對事實」;總統亦尊重「社論提出」;遇上惡搞的網民,無疑對總統有所「不敬」;而實際上對「天秤」颱風重創蘭嶼事件上,換一個角度來看,看到了全台「上通下明」的齊齊一心。

反觀紐英崙中華公所(CCBA)2012年的執行董事群的確《無知兼自大》;更無常識:

(1) 莫視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為:美國新聞自由的憲法基礎──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故因為《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起草者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於1786年指出:「我們的自由取決於新聞出版自由,限制這項自由即會失去這項自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於1791年被納入美國憲法。憲法的前十條修正案被統稱為「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2) 執行董事 (主席-黃光野) 早知而未有制止;執行董事 (英文秘書-陳國華) 紐英崙中華公所 (CCBA) 名稱和地址「誣告」媒體;事後更兩度在中華公所董事局議會中單方面「強詞奪理」,其他執行董事 (中文秘書-翁宇才、財政-黃立輝、核數-李潔英) 了解「來龍去脈」卻在董事局議會「三緘其口」有其失職之處;在由董事局經民選選出之各執行董事,實該明白有向董事局「報導事實」的責任;同時,更明白各董事才是「你們的老細」而非聲聲礙耳的稱黃光野為「老細。」

(3) 執行董事 (英文秘書-陳國華) 是「聯邦法庭合約翻譯員」,竟以個人「意見、文字」偷天換日,編寫與原作者完全不對的文章,違背其專業操手。

(4) 在2012年8月28日,在聆聽法庭上,陳國華被法官責:「(1) 無權對案件提稱撤銷,因呈交資料不足成案;(2) 要陳國華在不足成案文件上簽名。」

「CCBA 紐英崙中華公所」目前到底誰是「真正話事人?」誰又係幕後「大老爺?」


 




Supported By J&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XHTML and C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