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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英倫中華公所 給紐英崙中華公所所屬侨团的公開信
給紐英崙中華公所所屬侨团的公開信

問中華「董事」為什麼「我們」要圍坐在一起?

一份愛、一份誠、只因追求維護大家「固有的權利不被侵佔」、為僑社之共同利益不斷壯大共襄盛舉,投下神聖的支持一票…… (續畢)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11月2號晚,以一份「百感交集」的心情,出席了好幾位董事「AA制」的飯局, 而我亦必須要:(1)「澄清」- 董事們表示,這只是一個座談會,並不是「修章大會」;(2)是希望透過一個可行的方式,解決中華公所在「壟斷」與「離章」情況下運作;(3)並附上「給紐英崙中華公所所屬僑團的公開信」。

引起11月2號晚「中華座談會」是因延續了7月27號的一個會議;而李奇舜引述了一段回憶……

有心人,大家都希望透過一個「期盼」去扭轉一個「命運」,而這是一個華人社區人人關心的「紐英崙中華公所」,不少有心人,都希望在他們的有生之年,能再看到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紐英崙中華公所」。


(圖) 出席者:陳仕維、黃立輝、翁宇才、李奇舜、余景新、雷國輝、鄒國綸、余麗媖、石家孝、謝中之、陳文浩、陳滋源。

話說在7月27號,中華公所選舉小組由中文書記翁宇才召開座談會,出席者計有:余仕昂、李天生、李奇舜、余景新、雷國輝六人,會中討論中華對維護僑社利益,以公平、公開、公正執行會務,防止以後在中華擁有龐大財產時被人壟斷,經大家討論,一致通過要向董事會提案,「要改變原有的選舉制度」,請求全體董事支特通過。

最後包括核數小組若干組員也表示支持,翁書記提出要求李奇舜、雷國輝起草提綱供大家研究,最後由李奇舜寫了出來,在七月中華董事會上,李奇舜提及「選舉小組座談會」一事,便被人接過話題變了「要先修章才能討論這個提議」,這種本末倒置行為「為何」發生在中華的董事會上?

要去改變一個團體、一個組織、一份心意,一份耐性、一份堅持、必須持之以恆,以下的一群有心人會令你們「心酸」、心酸是因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個座談會、一個各自表述的晚會。

趙嵩年代、指鹿為馬

(續) 人心會變,變得「忘恩負義」;人的思維亦會變,變得「選擇失憶」;許多本該「有規有矩」按條文去「執行」的事與物,便在另一撮人「莫名其妙」地以己之思,公職私辦,亦在一撮「莫名其妙」青紅皁白不分者跟隨下,便有了李奇舜以下所「提」的一件事:

『在陳仕維任中華主席期間,成立修章小組,修政了中華章程,章程規定成立四小組:(1) 物業小組、(2) 財政小組、(3) 選舉小組、(4) 核數小組;完成11/29/2005修章以後,原「修章小組」已解散不存在,在章程中第十二章第十四條,只規定成立以上四小組,在章程中也找不到第五小組或任何形式小組,如果要重新成立「修章小組」,必須先再修改章程容許成立「修章小組」才是合法進行。

何遠光任主席期間,劉小芸書記領導「選舉小組」,第一次修改了中華公所章程,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如此重大的事件,當年「自己有份參與者」竟有人失憶,說沒有參與過修章,當時有份董事者也說:「中華公所2005年後沒有做過第二次修章」,如果中華公所走回趙嵩年代 (指鹿為馬),真的何等悲哀!』

2005年劉小芸書記領導「選舉小組」,第一次修改了中華公所章程;2012年身為中華公所書記的碩士級翁宇才,便同樣可以領導「選舉小組」去修改中華公所章程。

其實「選舉小組」必須明白,在一個民主選舉制度下產生的『職位』,這位人選是有職責、盡本份,領導其小組,監察中華公所之正常運作,以扶持一個組織在常軌中運行,否則須向董事局交待,撥亂反正;當「選舉小組」成立的宗旨確定,召集人與小組草議的建議,亦需待董事局作出抉擇。

「選舉小組」召集人翁宇才,和其他出席董事一樣,以私人身份,亦說出自己的「盼望」,以僑社繁榮和諧為已責,他建議、支持用另一個「輪選」方式去誕生新的執行董事;選票的爭議、選票的戰鬥便會「平息。」

「財政小組」召集人黃立輝指出「中華公所」選舉制度出現問題,章程有含糊的地方;中、英文之間文字註解不同,像中文文中有「不得連選連任」,而英文卻沒有,就有漏洞,對「輪選」方式去誕生新的執行董事,深表認同。

2004年領導20個僑團重返中華,以三公兩明執掌中華公所的陳仕維,頗有感觸,他任內修改章程,並通過了全體董事投贊成票;當主席不遵守章程,以自己的做法、用無理方法主持中華,「選舉小組」有責任修正;以三份二票數「墊斷」,視章程不見,「輪選」方式,人人有份;陳仕維更大方表示,以他個人見解,至孝篤親有四位出席代表,他認為以一個組織作一個機會更顯公平。

石家孝提到章程是否合理?主席及執行董事質素問題?他更指中華公所在「招標」方面處理不合格;余麗媖不同意草率從事,認為有必要詳詳細細,研究出一個大家接受的方案,一個能和平輪選方式她認同,並笑稱「不急」;謝中之對李奇舜的草議是絕對支持,他還是希望「選舉小組」召集人翁宇才,能盡力而為,亦擔憂翁書記又是否能一力承擔,擔當起此一重任?

余麗媖點出,物業小組在中國超市租約上的「獨立自主」未經董事局最後同意而主席黃光野揮筆簽約,主席黃光野在董事局會議上被問,只笑眯眯吐過一句,小組成員由你地選出都唔信?

第一次,一個私人豹會,大家為中華日後運作而聚在一起,並非「密謀造反」;經出席者商討下,修改後,方案如下:

給紐英崙中華公所所屬侨团的公開信

尊敬的僑團領袖:

中華公所選舉小組2012年7月27日   6:30 pm由中文書記翁宇才先生主持召開座談會,出席者: 余仕昂、李天生、李奇舜、余景新、雷國輝共六人‧缺席者﹕陳建立、梁添光、黄賢池‧

會中討論中華對維護僑社利益,以公平、公開、公正執行會務,防止以後在中華擁有龐大財產時被人壟斷,經大家討論,一致通過要向董事會提案,「要改變原有的選舉制度」,請求全體董事支持通過‧

吾等為中華步上和平民主、與時俱進,使僑社得益的制度,特此向僑社各僑團發出呼籲,積極支持修改中華公所被人誤用的選舉制度,為每個中華會員團體得到均等為中華辦事的機會,大家與中華共同進步,造福僑社。

懇請閣下及貴僑團的出席董事為維護你們固有的權利不被侵佔,為僑社的共同利益不斷壯大共襄盛舉,投下神聖的支持一票‧多謝!請垂注以下修改內容,如下:

一、執行董事編制改為﹕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任期如下表。

上任年份

正或副主席

姓     名

上任年份

正或副主席

姓     名

上任年份

正或副主席

姓     名

2013年

正主席

A君

2015年

正主席

B君

2017年

正主席

C君

2014年

副主席

B君

2015年

副主席

C君

2017年

副主席

D君

 

(二) 主席、中文書記、英文書記、財政、核數等職,均成為中華公所的執行董事,由出席中華公所的姓氏團體和社會團體派出其出席中華公所的董事出任,用輪值制度代替投票選舉制度,前邊輪值號碼為中華公所正主席,後邊輪值號碼為副主席,而且現在已經是中華公所的會員,才有資格派出其董事任中華公所的執行董事。

(三) 各姓氏團體和社會團體派出其出席中華公所的董事 (包括執行董事在內) 總人數不變,中華公所現在所有的董事,繼續行使中華公所章程給于的責任。

(四) 任職中華公所主席(包括副主席)、中文書記、英文書記、財政、核數之執行董事,分五條輪值綫為每一職位占一條輪值綫,每一職位都分別抽籌決定派出董事團體的次序號數,由第一號開始,輪滿一輪再由第一號開始‧周而复始一直輪下去,以後加入中華公所的團體自動在尾號輪候。

(五) 姓氏團體和社會團體可以不派其董事出任執行董事,其缺則由下一位補上,再缺也一樣由下一位補上,其缺不能由其推舉任何人代替,決定不派董事出任執行董事的社團,必須在換屆年6月30日12:00pm前書面通知中華公所,過期不通知中華公所則當自動棄權論,由中華公所照章推舉下一位上任,已棄權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得回派出執行董事權,全體當選職員均屬執行董事兼受薪。

(六) 每一姓氏團體和社會團體每屆派出的執行董事不能超過一名,抽籌時如有社團抽到相同號碼時,必須將其中一籌放回再抽另一個號碼,使其不能重叠,同一個團體在輪值中如有多過二個執行董事位時,唯有選擇一個,餘下不能出任者與後面那位對調,不能當屆出任執行董事者延緩下一屆出任。

(七) 中華公所所有執行董事任期两年,在換屆年的9月30日前,當任主席必須確定下屆各科執行董事的名單,準備移交一切文件,列出移交冊,每屆移交冊都是中華公所的財產,确保每一屆的移交冊不能遺失,新上任的主席必須接到上一位落任主席的移交冊,并在移交冊簽名‧在落任時以同樣形式交給下一位新任主席。

(八) 以上條款如與現在中華公所章程抵觸之處,則修改之以适應以上條款。(以上內容由  中庸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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