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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英倫中華公所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被尊重」的手則與權利(1)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被尊重」的手則與權利(1)

「龍岡」家事不插手;中華理應按章辨真假 (1)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真真假假、魚目混珠」誰是真時誰又是假?

從前有一個故事,講兩個母親爭一個男嬰,最後鬧上法庭,法官不得其法下,只好下令把男嬰一刀分為兩半,一位媽媽稱好,另一位甘願放棄,法官知道了事實真相。

「明察秋毫」去辨別一件事,主持者必須有智、有勇、有謀;立場公正,不涉及偏私之心;而且按照所在「機關或團體」的章程去作出一個「公平的抉擇」。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黃光野對「紐英崙龍岡親義公所」,三個月內誕生了兩位會長(指正會長),同時填表格派代表出席中華,身為主席的黃光野在英文秘書陳國華一再從旁提點:「不便插手龍岡家事,免得萬一牽涉官司時,禍及中華公所。」

事實上,講句通俗的說話,中華公所主席除了「放屁」無需問過董事局;他如出席任何場合,事前未有向董事局申報獲准,均需向邀請之單位表明今次是以私人身份出席;在「紐英崙龍岡親義公所」事件上,黃光野兩次以中華公所主席身份參與「10月幫劉碧枝、關麗莎」那隊的活動;包括一次是出席選舉並監票,另一次是含指責性澄清會議;因在澄清會議上劉碧枝更正說:「在10月6日的會議我哋係誠意邀請中華公所黃主席,而唔係有媒體話是佢自己出席」;在澄清會議上,劉碧枝亦一再稱他為「尊敬的中華公所主席。」(無問過董事局,該表明以私人身份出席。)

全美黃氏宗親總長黃國威便在當日企身,表示:「今日不代表黃氏及其他團體,只以私人身份關心朋友。」

按理去作出一個「公平的抉擇」:

(1) 趙金歡在中華公所担任出席代表多年,而她代表出席的是一所有「承傳」組織的團體。

(2) 按龍岡傳統月選舉,有「美洲龍岡親義總公所」副主席關麗華主持監票及新舊主席監交儀式。

(3)「美洲龍岡親義總公所」主席關健中蓋印為憑的証明函件。

(4) 附「美洲龍岡親義總公所」主席關健中覆趙羨藻傳真及電郵:提及「紐英崙龍岡的風風雨雨,我們外埠人是應該低調處理,我們還是希望你們雙方面協調一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彼此都是四姓兄弟,不應該鬧得那麽僵,公所的事,大家都是出錢出力,今年你做,明年你做,放得下,這才是龍岡精神。」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黃光野只要求在3月份會議中,兩方解决後再返中華。

陳仕維表示:

對這件事的不同睇法,今次因「某人」介入,突然在龍岡公所有會員作出另一個選舉;中華保持中立位置,卻涉及中華出席代表問題,剝削了中華董事出席權;任何一個團體「尊重正統」,如任何一個公所(抽身出來)影响咗這個團體,而一向以該會長准許在此開會,另一個團隊選舉派出另一個人出現,如有這個問題發生,為了達到某一個「目的」而造成影响,可以是一年或永遠,我們應尊重正統,亦應考慮因有例為先,其他公所又會發生同樣的問題。 (1)

「紐英崙中華公所」章程又是否名存實亡?(續完篇) / 第3篇:從中華章程中看龍岡公所命運。

「紐英崙中華公所」章程又是否名存實亡?(2)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紐英崙中華公所」的章程,在2004年陳仕維任主席時負責修章,至今有九年時間,修章的原意在那裡?是因為舊有的章程有漏洞故而更新,更新之後,也換言之新的頂了舊的,奇又奇在主席黃光野,卻在大會上放置大批「1998年10月27號」會議記錄,其中一項「嚴格執行議事守則」中提到:

「愛護中華公所名譽,有意見請客觀地、開誠提出討論,不要把私人恩怨和政治帶到會議廳中來,中華公所失去聲譽,在座大家有份,因為大家同是中華公所及僑社的人,一樣也會失去面子,不要給僑社和外界人引以為笑柄。」

15年前,1998年主席梁添光的一段話,成了黃光野執掌中華公所的「座右銘」;梁添光投身僑社近30年,就算「無功也有勞」值得敬重,但梁添光「停20個僑團會籍」是僑社一宗删不掉的大事。

革新版黃光野一句:「唔遵重我,就係唔遵重中華公所,更加係唔遵重各位董事」,更有意要求通過「至德三德」出席代表曹品慈董事的動議(何遠光附議);關於在董事大會執行擾亂行為的紀律處分動議;內指:(1) 董事起立發言時,不能有過溵之舉動,不能作人身攻擊,或擾亂會場秩序;(2) 如有違反上列議事規則者,主席可勒令其離場,並通知其代表團體在三十日之內另派出新的董事出席中華,否則當棄權論處;(3) 凡被勒令離場者,在兩年內不得再出席中華公所的代表董事。

陳仕維、黃國威、梁永基三位(顧問)及出席董事各分析表述意見後……曹品慈徹銷動議,點解?

陳仕維指出:「1998年10月27號」會議記錄,其中第6項「嚴格執行議事守則」中提到:「如所在單位置之不理,則作暫停處分」與現有章程有底觸,「暫停」或「永久」處分需要經董事局總人數3份之2才可執行,不是主席可以作主。

黃國威指出:「通過便與現有章程15條有底觸」;梁永基亦表示:「章程是跟2004年的章程,而不是跟舊的。」

章程15條:(取消代表董事資格),倘本公所董事有嚴重違反本公所章程及規舉,情事屬實者,經董事局總人數3份之2通過得永久取消其出席董事會之資格,其出缺一年內不得補充,如代表董事三次董事會缺席會議者,其所屬團體必須另派代表,但一年不得多於兩次。

章程9條:(暫停或革除會籍),倘本公所會員有嚴重違反本公所章程及規則,情事屬實者,經董事局總人數3份之2通過,得暫停或革除其會員會籍。

(主席權與主席主持權區別) 主席權: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被稱之為執行董事,與其他四位中、英文秘書、財政、核數都是執行董事,凡事必須經董事局總人數3份之2通過便無爭議。

主席主持權:主持會議能力的關鍵,足以影響整個會議的運作與實質效益,大家花了時間開會,自然希望討論事項能透過會議獲得有效的解決, 一個失序、缺乏條理的會議,只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與中華的資源成本,主持者本身先要明白,如何去主持掌握一個會議的「進行」,而不是一個認為由主席提議的項目,便可以無所限制地任人發表意見。

「紐英崙中華公所」章程是否名存實亡?紐英崙中華公所「中華快訊」第二期「我們的驕傲」中,陳仕維回應「中華快訊」訪問時稱:執行董事與代表董事理應相互合作,就如牡丹與綠葉相得益彰,僑社的問題即中華本身的有關提案及社區等的問題;執行董事將各項議題方案集結整理提交大會討諭,集合多數人的智慧得出共識,為各疑難的問題找出答案,各書所能各司共職,讓中華業務得以壯大發展,長流謀遠之道。

中華近年來由於兩派不斷的內訌,派系鬥爭,官司連綿,聲譽大降,行政效率不彰,人才流失,試觀乎近年中華在僑社中未曾造過一件值得中華自豪有意義的事情,龍頭老大已不復當年勇,新興的團體有取代而知之勢,更有違中華為僑社謀取最大福利的原意。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被尊重」的手則與權利(1)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Please respect yourself) 請尊重你自己。

2013年1月29號晚,紐英崙中華公所以抽簽形式,讓旗下會員以公平方式編佔席號,出席年初二「團拜春宴」,波城安良及洪門近百年以來均無須抽簽,同獲佔首排兩席,是傳統僑社中的規矩,「規矩」之所以成為「規矩」,必須回顧到從前,當法律在遠、拳頭在近的年代,中國人地位低微的歲月裡,安良為社區「除暴安良」盡其所有,始得「尊重」與「優惠」;傳統僑社有傳統僑社的「義行可風」及其「處事方式」。

29號晚「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黃光野說:「今年安良無咗呢項優惠,因為舊年請我去安良春宴,又唔俾我講嘢!」

波城安良會長黃國健即席表白,安良通常以自己人「講說話」;黃光野一句:「唔遵重我,就係唔遵重中華公所,更加係唔遵重各位董事。」

何謂「尊重」?

「尊重」指「敬重」與「重視」;人的內心裡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尊重他人是一種高尚的美德,是個人內在修養的外在表現,尊重他人是一個人的政治思想修養好的表現,是一種文明的社交模式,是順利開展工作、建立良好的社交關系的基石;「尊重」是一種修養,一種品格,一種對人不卑不亢、不俯不仰的平等相待,對他人人格與價值的充分鐵定。

事實上,當年創辦「紐英崙中華公所」的阿爺輩,便有「波城安良」、「洪門」、「國民黨」及「至孝篤親」四大團體;今次「突爆」事件,主席黃光野原來「谷氣」了整整一年,29號晚盡訴心聲。

先不去指出,主席黃光野事前並未知會其整個團隊「以達共識」,更未有作出一個向全體董事「徵詢」意見便自說自話;對缺少沉淫參與社團經驗的「新丁」黃光野當然無驚過兼且理直氣壯,卻「嚇死」在座老黃,尤其以下兩位:一是當今全美黃氏總長黃國威、二是全美黃氏顧問黃立輝(中華財政),在一眾認識傳統僑社的董事們驚魂未定之際;波城會長黃國健即時離席;「全美黃氏總長黃國威」一個馬步截住黃國健會長,全美黃氏顧問黃立輝馬上吩咐前排席號「15」收起留給波城安良,這叫做「遵重規矩」。

事件是否就此「以和為貴」收場?

作為社區阿爺輩的波城安良「深信」會「和氣收場」,是基於一個大團體掌舵人的「量度」;至於黃國威、黃立輝對「黃光野」又會否執耳訓示?是別人的家事;而就中華主席黃光野的「氣度」及「渴望」得到他人「尊重」的那份心態,也值得「體會」。

中華公所研究發展中國超市現租用地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英 崙中華公所」引致派系之爭,完全歸咎於(SCM)一租用地,這塊租用地,剛剛才由中華主席黃光野沾沾自喜地簽了20年租約給中國超市,縱使有半數董事仍在 爭議關於這租約的最後修正「內容」及內容「修正」後,並未有按「紐英崙中華公所」章程經過:有提案、有附議、有舉手投案,有總人數3份之2通過的合法性; 再又加上(SCM)屬社區共有,是當年Tufts捐贈者原意;CNC 曾去信向AG「報告」有關中華近期在此事件上的「一些動作。」

席黃光野在中華公所會議上,把有份簽名去信AG的董事名字,及社區關心此事件者的簽名放在「螢光板」上,用意是什麼?

相信是要讓「親信幫」認一認誰是「非親信幫」,接著表示,AG(司法部)無話中華亂用SCM的錢,SCM 亦無問題,現同建築商研究將來建屋的問題,有Win’s及乞臣兩間公司有興趣,而中華執行董事在兩週內會和乞臣接觸。

「紐英崙中華公所」常有「本末倒置」情況,令董事局不滿,在回應中華公所律師與AG開會,AC無話中華「錯」,2013年出任董事的蔡倩婷反問:「咁有無文件支持你的說話?」

黃光野話:「AG唔會發信。」

謝中之問:「中華律師用了幾萬元同AG傾談,都無文件?」

陳仕維2004年任中華公所主席時收過AG文件,(註:此文件亦在中華會議上派發過),2012年黃光野在中華公所會議上曾稱有需要的文件都不見了,故著手由律師去追查。

陳自成問:「剛同C-Mart簽了20年合同,再又同建築商傾,點解?」

陳國華越來越似「老表你好嘢」的王祖藍,突爆句「和諧」話中華要團結。

黃光野戀墓地好夢或成空?

廟 要拜神、入屋要叫人」,這是中國老人家教細路的一句話,又點都沒想像到黃光野會話,去年3月底和「望合墓地」開始傾,2013新年後,對方話接到「紐英崙 華人歷史協會」通知,凡事必須經歷史協會同意;黃光野重話,陳建立話歷史協會在收集,整理,歷史資訊告一段落,現在又有問題;中華公所主席首先要檢討,中 華有無權,可以把別人的心血「改頭換面」;又貴為中華公所主席,是否亦要明白,有需要和歷史協會主席及其董事局該先商討獲得批准在先?

紐英崙華人歷史協會成立廿周年,陳建立目前是董事之一,如果有人同中華董事提過某一件事,是否就表示同中華董事局正式申告了一件事?

(註):1991年五位創辦人,已故黃兆英、胡國新、葉庭芬、張黃玉鶯和我,借在紐英崙中華公所召開了第一次籌備會議,探討如何整修波士頓望合墓園華人部份,進而聯合其他志同道合者,在1992年成立華史會。

透過廿年來的耕耘,2007年3月24日,華史會舉行望合墳場 (Mt. Hope Cemetery) 華人移民紀念園 (Chinese Immigrant Memorial) 隆重奉獻典禮 (Dedication)。

2013年退下「紐英崙中華公所董事局」的陳建立有感而發:「回想自身參加華史會,移民波士頓四十多年,劃時代的社區建設,對抗不義,爭取民權,溝通分 享,理直氣和,聯絡宗誼,感到欣喜和身心靈的茁壯成長,我也深信華史會繼續繁茂,為未來的世世代代,記錄紐英崙華人的歷史,行實和貢獻。」

「龍岡」家事不插手中華理應按章辨真假 (2)

持牌人交中華董事函件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

持牌人關麗華的公開函件:「我係關麗華,現任美洲龍岡親義總公所副主席,是1996年為紐英龍岡親義公所,復會創辦人和被選為主席,1995年12月7日,我為龍岡親義公所

向麻省政府申請立案註冊,並為麻省政府批准免稅號碼,(Tax Free 501-C3),我係紐英龍岡親義公所確認的持牌人。

近日傳言滿天飛,先後爆出不同板本關於龍岡公所選舉,我都想快的擺平,化解矛盾;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劉碧枝你出生父母為本姓,你婚後冠以丈夫的姓的姓名是佐姓,不是主姓,血緣關係決定你的姓氏,現在到了撥亂反正不能一錯再錯。

龍岡公所既有(By Law),我哋要按章辦事,希望元老、顧問及各會員要保持理智、在處理事件要和上任主席趙金歡有個共識,絕對不可以結黨營私,實在要不得。

擺事實、講道理、如果今次破先例給外姓人做主席,世界龍岡公所和美洲龍岡公所又怎樣再領導各分會呢?

中華公所是我哋唐人街僑團的頭,黃光野先生你係中華公所的主席,你應該要執正來做,尊重各個公所的決定,法官都會跟據法律條文判案。」

「中華公所」主席黃光野,在2013年1月29號,兩派龍岡均出席中華,更希望各董事能

聽聽他們各訴說心中的話,但黃光野一句「3月會議你哋私下解決後再來。」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黃光野只要求在3月份會議中,兩方解决後再返中華。

除陳仕維表示意見,其他董要亦各有表白:

李奇舜:兩個不能出席是「凍結代表權?」照舊讓原來的一位出席,事件明確後再換人。

蔡倩婷:中華公所不涉及家事,事件未明朗而停趙金歡董事職權,抵觸 (第三章) 章程15

中稱 (情事屬實者,經重事會總人數三分之二通過),中華分不清,誰真誰假是能力問題。

(此篇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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