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呈:麻州總檢察處報告實錄 |
真相的代價AG的取向 修章的前景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02.02.17.)
追究一件事的真相,去到最盡是否會牽入「沉重的官司」?紐英崙「選舉、章程」兩小組在1月10號小組會議中,無異議的通過了兩項議案:(1)建議中華公所董事大會取消黃光野顧問頭銜;(2)建議大會禁止黃光野代表任何僑團擔任出席中華公所董事大會代表,為期10年或永遠。(註)並無提到「保留法律追究」此句說話。
反之「黃氏公所」以兩主席簽署致中華主席陳家驊及全體董事的函件中指出:「在任何人未確定有罪之前,絕對反對在大會提出議案,同時中華憑甚麼依據,不准我氏宗親會代表黃光野為出席中華公所代表,這等於不尊重我宗親應有權利,我們保留法律追究權利」;(註) 又因主席陳家驊在交給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的季度報告,點明了選舉及章程兩小組作此提案的主要原因,「麻州總檢察處」又是否會插手喜露街50號的用途?事實上「麻州總檢察處」多年來一直監管着中華公所。
1月31號晚,基於一份爭議的「內文與事實符」租約,英文秘書朱蘇珊即席「讀出」《我們所知的》與《我們所不知的》C Mart合約;真相的一面,又是否可以在「爭爭吵吵」的另一次中華或多次的中華議會,理性中釋解出事實的真相全部?We will see each other soon!中華主席陳家驊此句話的含意又包括些什麽玄機?
2017年中華董事會議,除1月31號這次外,餘下只有五次,包括3月28號、5月30號、7月25號、9月26號及11月28號。
2017年為選舉年,新的修章方案正式在議會中公佈:(1)中華5位職員應否在大選時具投票權?(2)各職員任滿兩年可連選連任兩年,但不超過四年,候選人必須由僑團會員或姓氏會員推薦,然後由董事會進行選舉;(3)同一姓氏團體在同一任期內不得超過二人當選為職員;(4)在婚婦隨夫姓;(5)廢除選舉時在遇到平票,以先被抽出者作勝之往例;(6)主席唯一可投票時,是作出「決定性」的一票;(7)連選連任即屆生效。
卻又出人意表的是(1)大家對取消五張職員票的反應並不太高興;(2)董事謝中之強調姓氏團體派出選舉人不得超過二人(例如:昭倫的「談譚許謝」、陳氏的「陳胡袁」屬同一姓氏) ;(3)董事梁添光對連選連任稱,中華有幾十個團體,人才濟濟;又涉及提到要推翻2006年的議案,其中涉及掛旗的問題;(4)黃國威、余麗媖分別表示下一個會議投票表决。但仍得要按章程三份之二通過。
2017年為選舉年,首次會議有多位新代表「亮相」,來自9個團體包括:至德三德周樹昂、龍岡關麗莎、溯源雷志灝、洪門阮振強、李氏李源沛、YMCA陳灼鋆、梁宗孝堂梁利業、華人商會梁添光、黃氏黃光野;也因今年為選舉年,舊章程指定6月1日前不能再更換出席代表。(2.2.17)
涉貪風暴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時光倒數,2012年2月下旬,報章披露看港特首曾權偕妻子及權貴秘密出席一個有江湖人物在場的飲宴,其後牽出他多次乘富豪的私人飛機及遊艇,以及由國內富豪提供退休富豪居所等事件,當中被涉嫌收受利益,以及有官商勾結之嫌,此事引起社會各界輿論批評,全城震怒。
2015年10月5日,曾蔭權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當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轉交高等法院由陪審團審理;這令曾蔭權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起訴的最高級官員。
「涉貪」這件事自古至今已經存在,「涉貪」的範圍亦很廣泛,「涉貪」的手法亦層出不窮,非牟利機構在這個問題上對「涉貪」亦有不少的限制;在華人社會中,不單要注重、改革其選舉文化之餘,亦得加強追查「貪」風之成及後成「暴」的「根瘤細菌。」 紐英崙中華公所2017年要大地震?「地震」是指在地殼內釋放能量所造成的震動,由於地殼運動引起地殼岩層斷裂錯動而發生的地殼震動,稱為構造地震。與其指中華要「大地震」,更貼切的「用詞」做法是:應據《合法、無私》原則下整頓中華內政。
中華呈:麻州總檢察處報告實錄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02.01.17)
2017年的年初四,議會場內並無新春互賀之聲,反之位位沉默不語,也許温和了多天原本該凍而不冷的冬天回春總是欠真,一場自31號開始的雪花片片,是該令大眾「心澄神淨」。
當晚會議中最重要的事項是:「討論是否取消黃光野顧問銜及永遠禁止他擔任公所董事的提案」。
中華主席陳家驊在發給各公所董事們的主席報告中指出,「選舉、章程」兩小組在1月10號小組會議中,無異議的通過了兩項議案:(1)建議中華公所董事大會取消黃光野顧問頭銜;(2)建議大會禁止黃光野代表任何僑團擔任出席中華公所董事大會代表,為期10年或永遠。
主席陳家驊在交給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的季度報告,點明了選舉及章程兩小組作此提案的主要原因。報告指出:2016年7月26日在擔任中華公所主席期間,簽署租約的黃光野,出人意外的在中華大會中質疑,為何C Mart的年租漲幅那麼少?(1.5%)他以為應該5%,率有了三人小組(鄭慧民、伍樂仁、陳文浩) 根據當年會議記錄來研究董事大會有關租約的決定,以及黃光野實際簽署的租約內容。此外,出席同意簽約那次董事大會的董事們以為,只要提早6個月給通知,便可隨時收回喜露街50號另作用途;然而合約的條文卻是在第一個10年之後,給6個月通知;再者,租約訂出10年的說法,實際上卻是20年的租約,業者有權在第一個10年結束後,才有權因為要做新發展而結束合約。
選舉及章程兩小組經過2016年多次開會討論、收集資料及進行調查,率而作出以上兩項决定,是基於「一張未經中華董事會作最後呈查」的《C Mart》合同,引發中華公所的捐失不只200萬。(如:購回第一個10年餘下租約及其如何去賠償C Mart營業上的捐失等。)
「紐英崙中華公所」喜露街50號當年獲捐贈是為社區興建可負擔性住宅的大樓;而因一紙「未有給公所董事大會批准」的「最終」《C Mart》合同導致興建可負擔性住宅有了被綁手綁腳更引致中華的捐失。
當前:主席報告中有提到,小組已授權主席與載維斯公司及波士頓華人佈導會簽訂合作意向書,並同向市府申請將喜露街50號、梳勿街112號、120號訂為計劃發展區,給予三物業均有權加建。(以期把目前出租給C Mart的地點發展可負擔性住宅的大樓。)
2017年1月31日「紐英崙中華公所-CCBA」火藥味的一個晚上,稀客麻州眾議員黃子安晚上7時前第一位踏入中華公所會議廳,隨後黃氏主席仁宇、國瀚、議長國麟及眾黄氏兄弟21位出席,並向中華公所主席陳家驊呈交一封信函,令這個《前主席黃光野問責》夜,爭議持續升温,矛頭越拉越離題……
「黃氏公所」以兩主席簽署致「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陳家驊及全體董事的函件中指出:中華公所以團結所有僑團、並尊重所有僑團、以和諧合作為宗旨,據今年一月議程提案,對於取消中華公所顧問職銜和永遠不准為代表出席中華公所,我黃氏宗親完全不同意……在任何人未確定有罪之前,絕對反對在大會提出議案,同時中華憑甚麼依據,不准我氏宗親會代表黃光野為出席中華公所代表,這等於不尊重我宗親應有權利,我們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主席陳家驊回應,CCBA 是一個擁有二千三百萬純資產的組織,每年並有100萬純收益,主席、職員做事必須負責,否則很快斷送中華前途;C Mart 前的88超市在1992年黃毓興在「88超市」的前事,是喜露街50號的第一宗「弊端」,中華辦事人對責任要有「認知」,中國城最大的問題是以訛傳訛,謠言滿天飛。
針對黃光野解譯文件,董事陳仕維表示:再徹查新租金決定經過;兩1.5% 與2% 租金增長,在通貨澎漲與市值間的問題;呈交19萬5千維修費收據;董事陳文棟在大會中說的另一番「語重心長」的表白更值得大家「深思熟慮」,他表示,今晚一班黃氏宗親的到來;中華不是攪針對,而是要釐定一件事情的真租,陳志航、陳國華是陳氏兄弟,中華只是依理、依章辦事。出人意表一眾21位作為旁聽的黃氏宗親回應掌聲。
不希望對社區造成損失,事實上是凡公職人員,必然要「按章辦事、無私為眾」,同一屋簷下,子不教父之過;族人團結基於「和諧合作、真誠坦白」;有責任、有承擔…… (續.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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