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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英倫中華公所 老幹新枝世代傳承 賴銘琪頒發僑務榮譽職人員聘書
老幹新枝世代傳承 賴銘琪頒發僑務榮譽職人員聘書

中華涉200萬與無底賠償事宜証人

(News Chinatown徐佩蒂報導)(2.3.17)

中華公所「涉200萬與無底賠償」事宜,黃氏宗親要求再徹查,並表示萬一要負責,不應只是當年的主席;在黃光野提供的「中國超市新租約談判過程」所提供名單: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物業小組舉行多次會議,組長:雷景林,組員:栢志剛、陳文浩、何遠光、黃國威、阮鴻燦、黃納斯、余俊明、翁宇才。(職員/傍聽者)梁永基、黃光野、陳國華、李嘉玲、李國權、謝中之。

2012年2月2日,當日為中國超市進行價格談判,小組組長:陳國華,組員:雷景林、陳文浩、何遠光、黃國威、阮鴻燦、黃納斯、余超群、伍侃滋。(職員/傍聽者)梁永基、黃光野、翁宇才、李潔英、黃立輝。

名單中除余俊明已仙遊;雷景林、栢志剛、李國權、李嘉玲、李潔英、陳國華已淡出中華公所;黃納斯努力發展舞蹈團,余超群、伍侃滋是余風釆堂、伍胥山公所有代表性人物;其他均在中華公所擔任職員、董事及顧問,C Mart租約是否「涉貪」?如果真的不幸牽入官司或AG介入,便不再是華人社區中「習以為常」的雷聲大雨點少「牌樓下的風波」了,按司法情序均會傳召有關人員陳述一切,當然亦會傳召事件中關鍵人物 C Mart東主方妙昆先生。

作為公職人員,出任社區服務群眾,首要是《真誠、坦白、無私》;次要是《視財如糞土、不涉私人感情、秉公處事》;更重要是《按章程指令》;在中華公所「涉200萬與無底賠償」,何以「中華董事局」沒有機會去作最後審批?解註:只改一子。(回望清期歷史,「爭奪儲位鬥爭中的雍正帝乃康熙帝第四子」野史中亦有道「紹書」中只改了一個字,登上帝位,一字之差何其重要?)

在波士頓中國城,因為黃光野、陳家驊分屬兩個備受注目的「姓氏團體」,便令眾人又會把這件事推向了「兩宗族權勢之爭」,時代步伐急速,我們總得明白對事不對人的理解,陳水扁、李登輝、蔡英文、余胤良、黃毓興……又「姓」歸何處?在一個已有二千多萬純資產,另每年有百萬純收入的「紐英崙中華公所」一位行政人才、一個專才的董事局的產生,是急切需要的。(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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