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章程;絕不合時 |
「紐英崙中華公所」門前丁丁方方一磚豆腐式的孔子像,站此數十年,並未受到「關注與敬重」,最簡單連「孔誕」時,無敬拜連鮮花亦欠奉一束;唯一令人傷神之時是備受風霜需修補的那一刻。紐英崙中華公所的前址是Quincy School,80年代市府以《一元價》售于中華公所,當時的用家還有在中國城歷史悠久的中華廣教學校;孔子像致送方的用意期望「海外華人子弟」均以孔子「禮」的社會秩序處世做人;「禮」其中一則《不是浪費鋪張,而是真情流露;寧願節儉簡陋,也不奢侈浮誇》。
亂世英雄:孔子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萬世師表的孔子,其實其一生並不《快樂》;有富貴榮華、亦有顛沛流離,故方有:「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孔子(約前551年-約前479年)出生於魯國,其先世是殷商王室,十五世祖為宋國第二任國君微仲,六代祖孔父嘉是宋國大夫,曾為大司馬,在宮廷內亂中被殺,孔父嘉子木金父避災逃到魯國的鄒邑定居;孔子東周春秋末期魯國的教育家與哲學家,曾在魯國擔任官府要職,為儒家的創始人;而孔子儒家的德性論五行思想(仁義禮智信)對鄰近地區,如:朝鮮半島、琉球、日本、越南、東南亞等地區有着深遠的影響,這些地區也被稱爲儒家文化圈;孔子儒家的太極、理、氣和人文思想對西方也產生了深刻影響。
孔子的父親與原配連出9個女兒,他望子心切,於是續娶1妾,得一子名孟皮,卻腳有殘疾,七十二歲時三度娶妻,娶了十八歲的顏徵在,由於婚姻不合禮制,被史書稱為野合,生下孔子,他早年生活極為艱辛,他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孔子3歲時父去世,母移居他方,將其撫養成人,17歲母去世,19歲時孔子為魯國貴族季孫氏做文書、委吏和乘田等小吏,管理倉儲和畜牧;23歲時孔子開始在鄉間收徒講學,學生有顏由(顏回之父)、曾點(曾參之父)、冉耕等。
30歲左右,最初的一些弟子來到孔子身邊,此後,孔子一直從事教育事業,他廣收門徒,相傳弟子三千,賢人七十二;他首倡有教無類及因材施教,成為當時學術下移、私人講學的先驅和代表,故後人尊為「萬世師表」及「至聖先師」。
51歲的孔子,初為中都宰,一年以後又做司空,後以大司寇,「文功武備」,在政治軍事行動中,在道德與政見上的分歧難以彌合率週遊列國,輾轉於衞、曹、宋、鄭、陳、蔡、葉、楚等地,然而均未獲重用;其間,在匡、宋、蒲等地,孔子一行多次被困遇險;顛沛流離凡14年,前484年,年近70歲的孔子被季康子派人迎回魯國尊為國老,但未受魯哀公的任用,這段期間孔子專注於教育和古籍整理;哀公十二年冬。
《孔子》逝世這麼久,進入新世記,再又《風雲叱吒》在西方國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下屬正司局級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孔子學院》其章程展示,孔子學院是中國政府為了向世界推廣漢語,增進世界各國對中國的了解而設立的官方機構,其最重要的工作是給世界各地的漢語學習者提供規範的現代漢語教材、提供正規的漢語教學渠道。
但《孔子學院》一直被指干擾西方學術自由,備受爭議;尤其2012年5月17日,美國國務院向全美的孔子學院發佈公告稱,目前在美國持有J-1簽證的孔子學院中國教師必須在6月30日離境,並不會得到簽證續簽,經中方與美方交涉和磋商,美國務院承諾採取靈活態度;2013年2月,加拿大哈密爾頓的麥克馬斯特大學宣佈於當年7月31日關閉校內的孔子學院,因為招聘過程涉及宗教歧視,違反了加拿大法律等等;2017年5月3日,美國全美學者協會發表《外包給中國:在美國高等學府的孔子學院及軟實力》調查報告,揭發中國大陸政府通過孔子學院向海外國家地區,輸出其意識形態,干預美國高校學術自由情況,並呼籲關閉所有孔子學院。
中華章程;絕不合時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紐英崙中華公所(CCBA) 是個非牟利機構,非牟利組織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之組織,非牟利組織受到法律或道德約束,不能將盈餘分配給擁有者或股東;今日社會中,非牟利組織有時亦稱為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與政府部門(第一部門)和企業界的私部門(第二部門),形成三種影響社會的主要力量。
非牟利組織還是必須產生收益,以提供其活動的資金,其收入和支出都是受到限制的,非牟利組織往往由公、私部門捐贈來獲得經費,而且經常是免稅的狀態,私人對非營利組織的捐款還可以扣稅;《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定義為符合以下特徵的實體:(1)捐贈者處獲得大量的資源,但捐贈者並不因此而要求得到同等或成比例的資金回報;(2)經營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取利潤;(3)不存在營利組織中的所有者權益問題。
非牟利組織局限《不以牟利為目的》及《受到法律或道德約束》;亦不能《將盈餘分配給擁有者或股東》;有規模的非牟利組織其經營亦需要配備充足的人才,這些人才便不一定是義工;非牟利組織往往在需要推行項目時,賺取利潤繼續營運,不少非牟利組織有一項「非分配利潤」的原則;基於這種原則底下,非牟利組織可向員工發放年終雙糧及花紅。
紐英崙中華公所(CCBA) 是個非牟利機構,而其「非牟利機構」的章程「絕不合時」;側重於「選舉法規」之餘,並沒有陳述如何有規律地去發限其「對社會有推動的活動」為社區提供義務;1923年成立,今年94載;多次修章內容仍不脫其「破爛的綿袍」,一個非牟利機構,每年都應該有一次「對外募捐活動」;出席了中華議會20年,20年的回憶是一個官司蓋一個官司,人性間沒有友誼、體恤、諒解、尊重、互助、互信,令人非常傷感。
2004年中華公所《赤裸裸》無家當並負債,余麗媖出任財政「巧婦難為無米坎」,各義員 (今董事) 年費由一百元加至二百元,真是窮家出孝子;13年後,中華公所變了「新貴」;當時同舟共濟者,又有何回報,不外每次開會各償一個價值六元的飯盒。
今適遙Davis公司計劃興建 155 住宅單位,不設可負担性單位;Davis 口頭同意支付因不在其建築物內附設「可負担性單位」的《罰款》一千萬至一千五百萬元,給《中華公所》去發展可負担性居屋,以符合市府要求;又一波三折,很可能「蛋家鷄見水」得個睇字。
中華公所姑勿論是以前的「議員」還是今日的「董事」,在「中華公所」的回報又是什麼?各參與團體的利益又在那?是否可參考「非分配利潤」的原則;比方,各董事均能分配入「各式小組」成為員工,基於這種原則底下,非牟利組織向員工及其團體發放年終雙糧及花紅?
「中華公所」(1) 有能力聘用好的「職員」,無需要沾老人局便宜承受派來的員工;(2) 缺少一名CEO,如名校校長去擔任籌款推廣工作;(3) 如何徹底把章程整體修改;(4) 當美國總統可以連選連任,波士頓市長可做長達20多年,是否意味著「能者長居」?
如果「中華公所」真的加緊在「可負擔性居屋」發展,陳家驊無疑有這方面的專長,董事是可以考慮修章小組「召集人」翁宇才「豪氣一擲」的取銷5張職員票及應屆「連選連任」的「對等交易法。」
(註)疍(音旦)家,是以前對水上人家的一種稱呼,相傳東晉時浙東農民起義領袖盧循從福州浮海南下,攻陷廣州,活捉廣州刺史吳隱之,割據廣州達五年之久,還建起顯赫一時的盧循城,後來不幸兵敗,舉家率眾乘船出逃,自此長年漂泊海上,而且世代相傳下去,成為被稱為「疍家」的水上人家。
「疍家」歷代備受歧視迫害,其中有一條便是不准上岸居住,後來才獲得平等地位,而廣州市人民政府更是撥出專款建樓房供水上人家上岸居住,從此結束了漂浮江面的生活。
「疍家雞」就是水上人家用籠子吊在船尾飼養的雞,這些雞面對滔滔江水只是咫尺之遙,可就是喝不上,廣州口語「水」有時作「錢財」借代詞,見水也就是見錢的意思。所以說:「疍家雞見水,形容見得到,而得不到,有時形容一些人想要某東西但卻總是得不到;也稱其為「疍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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