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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英倫中華公所 中華「天命」早定;百年盛世「留名」
中華「天命」早定;百年盛世「留名」

(上) 預告*50 Herald Street發展前景或又牽入官司 「中華公所」豐功大業,如何世代傳盛?一個完善的非牟利組織「規矩準繩」亦該「急不容緩」成立;中華分為兩個組合:(A)是發展業務;(B)是發展會務;分支機關,各走各路;如此一來便可公開大門,放寬新團體加入。

中華不該收窄範圍保家業

(News Chinatown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8月4號報導)

「紐英崙中華公所」稱得上是全球最富有的中華公所;本來這類團體只是「海外華人」聚合起來、排難解紛的一個去處;百年後時來運轉,三個機會,足令中華世代富貴榮華;(1)一場爆炸中華得以「一元」獲市府給中華90號泰勒街;(2)擁有華人地標大同村;(3) SCM 地段( 50 Herald St.,);2018年中華公所再大展鴻圖,一口氣興建三個包容性住屋:(1) 50 Herald St., (2) 大同村停車場;(3) 78 Tyler St.,;仍以舊世代的團體運作方式,絕對無法子。

除早前中華提到要聘用行政主任外;中華公所的修章小組在6月23日及7日23日開了兩次會議中商討:章程14條小組及委員會一節,董事會得成立委員會代表其行便職權,由於46位出席董事每兩個月才開一次例會(*兩小時),對目前繁重兼複習的會務運作和執行,缺乏成效,小組提出能否由5位職員加上10位至12位董事共同組成執行委員會,每月或每半個月開會一次,使會務更能通暢,執行見效。

「更能通暢,執行見效」?未必,講句「忠言逆耳」的話,吾對的人去做吾對的事,又點會達標?中華有「跨世新」的構思,而無「跨世新」的推展;2006年修章後改稱為「董事會和董事」,意味着一個組織從歷史架構中「調整」;一大班大叔,大家七老八十,最愛話當年,「舊世代的團體」運作方式只求「仁人志士」即可;一個革新,卻革不走這批「仁人志士」的大叔,他們亦只好頂硬上,每兩個月霸位盡量表現、表現。

中華公所「水準」問題,是「礙手礙腳」的主因,計劃中《10位至12位董事共同組成執行委員會》,請問這些委員如何去作出甄選?是否也該列出一個資格表去評估其入選資格;正如中華選執行主席有所指定要求;成執行委員的資格:(1)中英文皆能;(2)大學水平以上專業經濟、管理界人士;(3)年齢在30至60歲之間;(4)對社區有所認識;(5)明辨是非;36個團體,均有資格從自己的團體中選派一代表,經評選後,成績最好的便能「出任執行委員」一職。(*小人手的團體亦無須憂慮,像朱蘇珊、梅麗梨都是成功者。)

中華公所「水準」問題,其實正接「反映」出其組織團體中人才,各姓氏團體及社團中,欠缺了「中、生」代,中華公所一向自稱是僑社龍頭「大佬」,對各組織的凋零亦有職責加以培育;正如「中華公所」豐功大業,如何世代傳盛?一個完善的非牟利組織「規矩準繩」亦該「急不容緩」成立其基金會;中華公所可分兩個組合:(A)是發展業務;(B)是發展會務;分支機關,各走各路。

美國聯邦法庭今年年初發生一宗怪誕官司,為救鷹而殺鷹,某機構為保護一種叫斑點貓頭鷹而殺掉另外一種橫斑貓頭鷹,相關部門表示,這一行為並沒有違反關於候鳥的法律規定,所以說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是,對動物保護團體來說肯定是不同意的,並且表示質疑,所以訴訟還是有完沒完;提此事,是因為「訴訟」而被迫「對簿公堂」的事件不停地發生。

很不幸,「中華公所」一直和官司糾纏不清,幸好購買了「官司保險」(*不能主動告人,而在被告時自保而動用),今日,不知道讀者喜歡看好消還是不好的消息,當然你們都是成年人,對以下一項新的報導,請自行分拆一下。

50 Herald St., 發展前景或又牽入官司

(News Chinatown 8月3日徐佩蒂報導) 據「中華公所」主席報告中提及,由黃光野先生和黃氏宗親提起的訴訟中華公所案件原定7月上庭現延至11月,中華主席陳家驊、黃氏主席黃國瀚及黃光野均已備錄供詞,CCBA 試圖解決與黃光野及黃氏之間「這項問題」,但是兩次嘗試都沒有成功,CCBA 的立場就是我們將盡最大努力尋求共同點,參與其中進一步嘗試解決此事。

不幸的是,關於這個問題一直存在錯誤的信息訴訟,CCBA 董事應該清楚原告是黃氏和黃光野;事由法院發布了一份,

初步禁令暫時推遲實施2017年5月9日的董事會通過決議;如果原告撤回他們的投訴,那麼CCBA決議將成立,而黃光野的顧問將會被取消,他作為董事的權利將被暫停三年,除非雙方同意和解,否則案件將在法庭上審理。

為何引發這場「訴訟」?是基於一份提早14個月簽署長達20年的合約時,未能把修正的合約再經董事們審查通過;合約提早14個月簽署的前題,是租户需提供所租地50號Herald St., 屋頂、外牆、停車場等維修及改善費用為$195,000。

最近房屋署曾翻查資料追究內情;英文秘書朱蘇珊報告中指,「C-Mart」最近多次租金少交三干多,低過第一年租金 (每次追後才補回),有關屋頂、租約、保險等文件,一直未有回應;董事黃國威表示,如違例,發封信;如違,可趕他走;董事司徒宗達問關於天面事已拖了一年幾,點解重未有回音?董事余麗媖表示,再給他一封信,無回信,發最後通知;有董事問可否打官司?主席稱,打官司,勝會勝,對CCBA申請改建是有影響的;主席陳家驊在上屆一上任時,曾要約見「C-Mart」東主方妙昆,指他有七年合約,對方便告訴他有十七年;這個問題亦「牽及黃光野與黃氏訴訟」,截至7月底會議中主席提過,希望兩方能達成良好的溝通。

方妙昆是一個很堅持己見的人,從他和昆士政府打官司多年,花百萬官司費,只因他要「據理力爭」;以他的作風,又點會每次交租都少交一些,引起與CCBA的磨擦?(*以下一段文章是2016年,陳家驊接任中華主席要發展SCM地段的心願;今天大局已定,陳主席能有《以和為貴》的心意面對「C-Mart」東主方妙昆,總是好事;重温2016年的報導。)

 

中華公所對《50 Herald 地段主動出擊》

(大小姐手記) 文:徐佩蒂

「中華公所」挨過「風舉雲搖」目前在中華財政健全情況下,新上任新貴主席始有「運籌帷幄」之謀;至今按李余會計師報告,從1991至2015,「中華公所」自50 Herald租金收入 $3,364,017,挪用$2,574,870。去年末結存 $983,096;現每月租金收 $25,240。在一月份中華提取了$22,380作為管理費,三月底結算存為$1,038,608。主席陳家驊準備在大同村盈餘户口提取$2,212,720存入SCM Fund户口,以前挪用之款項悉數歸還。(以後之租金收入,亦按過去議會通過提取百分之五作為管理費) ,中華在大同村存有近七百萬之儲備金,另外每年淨收入超過一百萬。

「中華公所不應等外發展商找上門,中華應該主動研究該地段單獨發展的可行性,我建議中華聘請建築師研究該地段的最高發展面積,初步設計住宅及商業用途,及估計建築工程費用。這匹費用大約在三萬五到四萬元之間,可在SCM Fund 支付。我巳經與數位建築師初步接觸,包括:鄭繼良、王本仁、Willie Wong、Arthur Choo等,如各董事有介紹,請和我聯絡。」﹙May 31, 2016主席報告P.4提案(5) 中的「主席陳家驊所報告的文字。﹚

從上述文字中我們足以理解一向在「發展界」有良好聲譽的主席陳家驊,是會全力以赴做好這份工作,50 Herald Street曾經是一個極具爭議的名字,而50 Herald Street也是中華公所第一隻會生金蛋的雞,在2014年之前「紐英崙中華公所」都在用,1983年「前中華兩任主席 (顧問) 陳毓璇先生」,當年獲Tufts Medical Center 贈與中華興建低收入房屋之物業用途,此物業上的舖面出租所得的收益,在積存到一個足夠的費用時,便可按當年餽贈機構的原意進行發展。

匆匆歲月,在中華財困年代,這項SCM (50 Herald Street) 出租收益,便成了中華營運的支柱,亦曾幾何時,在中國城吵到滿城風雨,有指此項餽贈是社區共有;記載一段往事,「說」真「記」實很重要,亦在2013-2014年,為了一個SCM利益,「種樹前人」的心血,不單不被褒揚,在爭議之中,當年一項「饋贈」變了「談判」的報酬;SCM 一個變身亦從有限制變了無限制;更否定了SCM 限制起平民屋的論調……在一個花團錦簇末世洪流中,喜見中華產業也最終將會「開疆拓土」。

SCM (50 Herald Street) 出租給88超市的劉漢榮先生;後來中國超市的方妙昆先生承租其第二個10年合同餘下的3年;約滿前,再打算另訂新的租約,這個合約在黃光野任中華主席時簽妥;年期多久並是「這張合同的關鍵」,因為當年方妙昆先生曾親自出席中華公所,面對數十位董事非常「誠心誠意」表達他對社區公益的支持,他表示,只要中華公所何時發展「興建低收入房屋」,只要提早通知,他會交回租地;也因為這位年青人的誠諾及其非常合理的租金及一些附帶條件均有利於中華公所,為此而成功續約。

主席報告P.3另一段文字指出:「總檢察官要求中華公所在公開及透明的原則下發展50 Herald ,為了符合這項要求,我希望中華公所成立50 Herald發展諮詢委員會,其成員除物業小組九人,外加原來中華七人小組成員鄭繼良(建築師,華信樓及華美/廣教大厦) ;亞美發展協會的Angie Lion / Debbie Chen;華經會蔣宗壬 / Min Wu;及華埠居民中在土地使用方面有專業知識者;這幾位都有專業知識及成功的發展經驗,我沒有包括耆英會的梅伍銀寬,因為她巳經是物業小組成員。

成立這個委員會後便立即面見發展顧問,聯絡過的幾位顧問包括Sharon Loewenthal (華福樓、美華村、華美/廣教大厦、牛津平安大厦、康樂樓等) ;David Traggorth (私人發展商及發展顧問) ;Nina Swarzchild (資深非牟利發展公司顧問) ;David Koven (資深非牟利發展公司城市房屋局顧問) 。

(附件) 主席陳家驊、英文秘書朱蘇姍、董事梅伍銀寬、阮鴻燦曾到華人佈道會與陳牧師探討合作發展50 Herald 的可能性,但佈道會原則上一定要自己地及自己屋,否定共有地及分層業主的架構。另繼續與 (Davis Development) 載維斯的Brian聯絡。

 

天命意思是接受的使命治理萬民,「天命」與「人事」息息相通,故有「皇天無親,惟德是輔。」的說法,在中國歷史上,常用來解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的合法性,主張朝代興衰、君主更替,不完全是人類所能控制的。如果為政者不守德而失道,就會失去上天的支持,上天支持的對象自然能夠稱帝稱王,上天不支持的對象則會衰弱滅亡。《中庸》書中「天命」的概念,是指人與生俱來的性格,而並不是上天使命的的含義。(預告*50 Herald Street發展前景或又牽入官司?)

中華「天命」早定;百年盛世「留名」

(News Chinatown 8月2日徐佩蒂報導) 從文件記錄冊上顯示,紐英崙中華公所1923年成立今年「95歲」,但一般認為「中華公所」服務這個華人社區絕不只95年,因為在光緒二十九年 (西曆一九零三年) 波城安良工商會已經成立;口傳歷史是「洪門」、「安良」在波城是最早的社團組職,後創立了中華公所。

95年間興衰流轉,「中華公所」2017年「破格」的主席選舉計劃雖然「胎死腹中」,陳家驊結果高票當選總也是「眾望所歸」,「天命」如此早定,陳家驊強勢回歸中華,2018年7月份最後一天交出的成績單,總也是把「中華公所」重推回1980年代的盛勢。

陳家驊的主席的報告:(1) 波士頓規劃和發展局(BPDA) 在7月12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批准了三「間」公司的「土地使用方案」,(Shawmut 大道/華盛頓街區發展項目) ;下一步待區委員會批准,9月12號,由波士頓市長Martin J. Walsh簽字通過。(*按一般有30日的上訴期) 。

我們不希望有任何障礙獲得批准,現在CCBA對擬議的建築和批准進行了概念設計,它的:體量,大小,用途和流通,所有的諮詢和法律費用10萬元,已經獲得戴維斯公司(TDC)支助,在上訴期滿後,CCBA也會獲得150,000元的成就費;項目包括:50 Herald Street和大同村停車場計劃(*兩項包容性房屋興建項目) 。

CCBA 很快將與TDC就包容性數量進行談論,發展政策(IDP)有28套經濟適用房將「支付」給CCBA,並開始需要與波士頓華人佈道會洽談,是否確定興建84個房屋單位,其中17個包容性房屋撥入CCBA項目內。

(2) 中華主席陳家驊、英文秘書朱蘇珊、中文秘雷國輝、中華總會主席陳毓禮、華商會主席陳文棟,會見了Walsh市長、DND 主任Sheila Dillon和Dan chen Xu,在7月24日 (星期二) 會議上,市長同意將CCBA和大主教管區召集到一起,談判將大主教管區的78 Tyler Street出售給CCBA,創造經濟適用房。(*因早前有意在此興建流浪者之家。)

(3) 因CCBA目前有三個發展項目:50 Herald Street、大同村停車場、78 Tyler Street創造經濟適用房屋,再加上:大同村、華福樓、中華公所大樓;龐大物業及其發展項目,主席陳家驊要求,CCBA 需要在內部討論「我們是否會」對於未決的房地產項目,請求董事會授權「財務小組」和「物業小組」共同決定,聘請一位「行政主任」負責中華業務,年薪水不超過10萬美元,附加福利待遇不超過30%;資格:律師、建築師、地產投資借貸人才,最少5年行內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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