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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英倫中華公所 大同村捐款給中華:是合法的
大同村捐款給中華: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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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村捐款給中華:是合法的

(News Chinatown大小姐手記/文:徐佩蒂) 大同村停車場發展,在過去6年多的拓展推動計劃,現階段稱之是「萬事皆備、只欠東風」,目前仍在等待Moter Mart 的決定。

在今年年初波士頓市長Michelle Wu公佈撥款$350萬,其他方面仍等待州政府房屋局下一輪撥款,預計可在2023年,三、四月動工,約一年半完成,總單位共85戶。(*整個建築費用初步估計為四千八百多萬。)另一方面,原先更早計劃興建的「中國超市」地段,仍處於雙方律師交涉其租務問題上的糾纏。

上述先、後兩項計劃是「紐英崙中華公所」近20年來,歷經10位主席任內,接連進行的一個發展「壯志豪情」的宏願,好比從原夜一點火光至今日得來的不易……中華公所百年歲月,其長子大同村終於「大放異彩。」兒子盤滿砵滿,又如何來回報父親呢?

在討論「修章」以便把兩個銀行存戶能有「通財」之利,倒不如大家先來了解一些問題。什麽是501(c-3)?什麽又是「FD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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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c-3)組織是指根據《美國法典》第26章第501(c-3)免稅條款規定的不用繳納聯邦所得稅的公司、信託、非公司協會或其他類型的組織。它是美國29種501(c-3)非營利組織中的一種。

501(c-3)資格對一個慈善機構的維持和運作而言至關重要,許多基金會和公司章程規定不向不具有501(c-3)地位的慈善機構捐款,並且個人捐贈者也因為可能因無法獲得減稅而不考慮向這樣的慈善機構捐贈。501(c-3)組織被限制或禁止參與政治活動。

「FDIC」(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政府機構,是一個在大蕭條時期由美國聯邦政府創辦、為商業銀行儲蓄客戶提供存款保險的公司。目前為每一銀行、每一存款人普通帳戶最高保險額一般為25萬美元,個人退休帳戶最高保險額為25萬美元。

(圖:FDIC 創建於1933年,從那時起一直在保護人們的銀行存款,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自從羅斯福將我們的機構簽署為法律那天以來,沒有人損失一分錢的保險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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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英崙中華公所討論修改章程22條:「財政負責本公所一切財務,制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征收會費科捐、樓業收入、錢銀進支、帳目登記、整理月結及年終財務報告。本公所一切款項必須存儲於董事會,指定政府立案並存戶保險之銀行,每月之月結必須在董事會準時公佈。」

修章小組翁宇才向大會提交條改草案:22條:《修章小組修正草案更改為:由有投資專業及經驗的人仕或機構推薦,並經投資小組成員全數核實同意,最後並交董事大會列席者三分之二通過,投資計劃方為有效。》另投資小組由11-13位董事組成,中華主席為小組召集人,財政及核數為當然小組成員,其他成員則由大會提名並票選,候選並可跨組別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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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朱蘇珊報告中表示,財政和章程選舉已各自舉行小組會議,討論有關章程第22條,一切款項必須存於指定政府立案並有存户保險之銀行,朱蘇珊和財政余寶愛於5月13日和公所核數師Eric Mchoney及Sean Alexander進行網上會談,所得結果。

(1)大同村銀行帳戶由大同村/榮氏管理公司保管並為簽署者,但中華公所是擁有者。

(2)中華公所和中華公所大同村各自屬於不同的非牟利501(c-3)實體組織。

(3)由大同村捐款給中華是合法的。

(4)很多非牟利組織都進行投資,建議中華公所應聘用一間有信譽而可靠的公司進行投資。

董事陳家驊表示,董事欠缺此類投資經驗;董事陳仕維、蔡倩婷解答修章小組草案意念。投資小組會按專業人士的建議,為「轉移部份大同村基金」增升中華公所財富用以發展「中華服務社區的責任」是一件好事。

雷國輝是一位「君子話少而實」者,從他帶領廣教學校「流浪10年的日子」到自擁校舍,可見其鍥而不捨的那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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