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任命鄧炳強警務處處長職
《新華社》報導,任命鄧炳強、免去盧偉聰的警務處處長職務的決定,由中國國務院在11月19日作出;依照《基本法》有關規定,並根據特首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鄧炳強表示:「對於任命理應感到興奮,但此時心情悲傷,因為眼見香港過去5個月發生的事情,不法之徒罔顧香港的法治,衝擊法治,到處縱火、到處堵路,到處襲擊市民和警務人員。
對於社會上廣泛要求的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調查可能存在的警方濫權行為,鄧炳強說,現時的監警會有經驗調查,也專門調查涉及警方的相關案件,並且還成立了特別調查會作出相關調查,相信用監警會是最好的。」
「維基百科」資料:鄧炳強早年就讀鄧肇堅維多利亞官立中學(中五)和聖士提反女子中學(預科)。1987年於香港中文大學社工系畢業後在同年6月16日加入警隊;另外,他亦持有工商管理碩士、國際安全及策略碩士等學位資格。
在警隊內獲安排到中國內地及海外多所學院受訓,包括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中國浦東幹部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英國皇家國防研究學院、以及國家行政學院(中共中央黨校),鄧炳強曾經借調往法國里昂的國際刑警秘書處出任刑事專項主任一職,並在任內擢升爲國際刑警有組織犯罪及暴力罪案組的主管。
對於54歲的鄧炳強的任命,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鄧炳強在警隊服務逾三十年,對刑事調查工作、國際聯絡事務及行動指揮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他表現卓越,具領導才能,我深信他定能帶領警隊,迎接未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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